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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案一審宣判對民進黨發展帶來較大不利影響。 |
中評社北京9月19日電(作者 劉世洋)9月11日,台北地院一審宣判扁家4大弊案,共有13名被告獲刑,在島內政壇投下“震撼彈”。一審宣判將使扁家貪腐罪行更加確鑿,迫使民進黨與扁“部分切割”,並對島內政局產生一定影響,波及年底縣市長選情。
“世紀宣判”只是開始,未來仍將面臨考驗
陳水扁家族弊案涉案層級之高,範圍之廣,人員之多,金額之大,歷時之久,影響之惡劣,均為一時之最。本次“世紀宣判”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扁珍獲判重刑。陳水扁在“國務機要費”案、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中,犯有侵占共有財物、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偽造文書、收賄、洗錢、賣官等6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淑珍另有南港展覽館案獲判18年,合併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是附帶高額罰金。陳水扁求刑之外並科罰金2億元(新台幣,下同),吳淑珍3億元,陳致中、黃睿靚各1.5億元,加上被追繳的6億元犯罪所得,扁家至少需“吐出14億元”,黃睿靚若爭取緩刑還需另繳2億元。這不僅間接坐實扁家貪污的事實,還將使其用服刑保住貪污所得的意圖落空。
三是認罪態度影響量刑。認罪態度良好、配合調查的扁家友人蔡明哲與蔡銘傑兄弟,吳淑珍胞兄吳景茂與陳俊英夫婦,及出納陳鎮慧等人,獲判緩刑或免刑;繼續協助偽造證據、干擾偵辦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則獲重判。
四是仍有多起案件尚待起訴。檢方正在加緊審理“二次金改”、“機密外交”、“319槍擊案”、扁家子女洗錢案等10多項弊案,未來扁家不排除再獲重刑。
扁案一審判決結果出爐,獲得島內主流民眾認可。國民黨“立院黨團”認為,扁獲重刑“罪有應得、大快人心”,要求修法停止陳水扁現有禮遇。《聯合報》表示,扁家“刑有餘辜”,“非施予司法制裁,無以彰正義明是非”。《中國時報》民調顯示,39%民眾認為判罰適當,13認為判罰太輕,65%反對民進黨發動“挺扁”抗爭。前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警告民進黨,“若繼續借人權之名挺扁,遲早會被掃進歷史焚化爐”。
但一審宣判只是開始,未來仍將面臨4大考驗:一是是否延押成焦點。本次羈押期將於25日屆滿,陳水扁已將解除羈押定為優先訴求。“高等法院”在收到台北地院送審的所有卷證及上訴案後,將決定是否延押。屆時,審、檢、辯3方將會再次上演激烈攻防戰。二是“釋憲”案或將影響判決正當性。陳水扁4月就更換法官問題提出“釋憲”,未來大法官若裁定“違憲”,將意味著一審審理過程及判決無效,須重新審理。三是二審仍存變數。島內素有“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面線”之說,陳水扁早在5月即確立“放棄一審、決戰二審”的訴訟策略,近日擬再聘鄭文龍等律師“歸隊”,全力備戰二審。四是不排除被特赦。島內輿論分析,馬英九一直未就陳水扁遭重判後會否特赦做出明確表態,給外界留下想象空間。即便馬不予特赦,民進黨未來若上台,仍可能特赦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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