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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正井涉賄判刑喊冤 女藍委到場打氣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23 11:30:15  


廖正井(左起)在律師林永頌的陪同下,強調自己沒有賄選,對於一審判他有罪,他會提起上訴。(中評社 倪鴻祥攝)
  中評社台北9月23日電(記者 倪鴻祥、鄒麗泳)台灣桃園縣選出的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被控以每票新台幣5千元向10名鄉親買票,遭桃園地方法院依違反選罷法判刑3年6個月,廖的樁腳廖慶福判刑2年6月。廖正井今天上午出面喊冤將提上訴,藍營女“立委”鄭金玲、趙麗雲在旁打氣。

  廖正井上午在律師林永頌的陪同下出面喊冠。他強調,過去擔任公職均奉公守法,檢方指控他拿10萬元給廖慶福去買票,但事實並非如此,10萬並非由他交付,他也沒去買票,他與其他相關人員的供詞,也沒有前後不一。

  針對該案,民進黨組織部主任鄭文燦上午表示,這個案子已經拖了10個月、不能再拖了。尤其,刑事庭都已明確判刑,民事庭毫無理由拖下去。民進黨已向“監察院”提出通案陳情。

  司法調查指出,廖正井2007年12月“立委”選舉期間,交付10萬元給觀音鄉前威武村長廖慶福,託他向廖姓宗親買票;廖慶福隨後以每人5千元價碼,轉交2萬5千元給廖運甘等5位村民,再委託村民廖文振以每票5千元向另五名村民買票。由於法院審理時,認定廖正井等人供詞不一,認定是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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