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賢強調,兩岸應加強農業合作,技術合作要互惠、產業合作要互利、貿易合作要互補,既然兩岸是特殊關係,不要用自由競爭的方式,而是應互通有無,尊重買方的意願,台灣要買的才銷過來,大陸要買的才銷過去。
在簽訂ECFA之後,兩岸對於保護智慧財產權已經有共識,將會加強執行,孫明賢認為,所謂技術的保護應該是保護商業利益,而非不能讓別人運用,全世界所有的農業品種,沒有一樣是敏感的,應該推廣給農民使用,目前沒有法律可以禁止品種流通。
孫明賢說,目前830項農產品還是不准從大陸輸入,但台灣已經是一個開放的市場,現在只禁止大陸的農產品,其他國家的農產品照樣進來,尤其台灣加入WTO之後,市場更加自由化,台灣從其他國家進口的農產品越來越多,但對大陸處處設限。
孫明賢舉例,日本的富士蘋果因為品種好的關係,全世界都有種植,大陸種植最多的也是富士蘋果,品種是由日本賣出的,當然有利可圖,台灣有許多優良品種,不應對大陸設限,應該由政府出面,與大陸農業部門建立管道,協助農民將優良品種與技術銷到大陸,發揮最大的經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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