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7日電/北高市長郝龍斌、陳菊昨天在“行政院會”對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的處理方式不同調。陳菊認為五都縣市合併前的債務,應由“中央”概括承受;郝龍斌則不認同,認為地方政府也應對財務運用負起責任,建議“中央”建立獎勵機制適時給予地方獎勵。
聯合報報導,郝龍斌也認為,“中央”實行減稅政策,但包括土地增值稅、遺產稅、使用牌照稅殘障減免等都屬地方稅,等於是“中央請客、地方埋單”,希望‘中央’調整減稅措施,別再“慷地方之慨”。
針對陳菊提出合併前債務由“中央”負擔,郝龍斌舉北市敦化南路派出所地上權開發案為例,不但節省約一億元的興建經費,還可一次收取十一點八九億的權利金,每年又可收超過千萬的租金及房屋稅,替地方增加財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