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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桐豪表示,馬英九提出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先把“國統綱領”恢復再說。(中評社 康子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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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10月19日電(記者 康子仁)馬英九拋出在“民意支持、‘國家’需要、‘國會’監督”前提下,未來十年當中審慎斟酌是不是洽簽兩岸和平協議。親民黨發言人李桐豪接受中評社訪問時表示,親民黨支持兩岸簽署和平協議,但應該在台灣內部建立一套協調整合的機制,先化解台灣內部的矛盾,凝聚共識之後,再與大陸洽簽,才是負責任、可長可久的做法。
李桐豪指出,親民黨在2005年就開始推動兩岸和平促進法,當時沒有被國民黨和民進黨接受,現在馬英九提出洽簽兩岸和平協議的概念,“基本上親民黨是可以支持的”。
李桐豪進一步指出,親民黨重視的是,在兩岸創造和平協議的過程當中,台灣內部必須先形成共識,馬英九提出的3項條件說,以目前“立法院”由國民黨掌控多數的情況下,即使可以通過“國會”監督,但強渡關山的結果,一定會在台灣內部引發很大的衝突。
親民黨認為,兩岸要簽署和平協議,從一開始的發想,到中間協商的過程,必須經由台灣內部不同理念的政黨先行溝通,一定要先形成台灣內部多數共識,然後再推動兩岸和平協議,才是長治久安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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