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環表示,關於選舉制度改革,是循著十九屆四中全會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而來。出台香港國安法也好,修改香港選舉制度也好,都是全國人大“決定+立(修)法”的模式,這是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又一重要舉措。全國人大從國家層面決定修改香港的選舉制度,從香港層面來講,與香港近年出現的一些亂象有關,從違法“佔中”到旺角暴亂,從宣誓風波到去年戴耀廷等人搞的35+初選,一些激進分離主義分子利用現有的選舉制度進入到立法會,這既衝擊香港的憲政秩序,又會影響整個特區的長治久安。在這樣的情況下,需要對選舉制度的漏洞和缺陷進行檢討和改革。
另外從國際視角來看,近年大國博弈加劇,尤其是中美競爭日趨激烈。這種博弈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伴隨著國家的整個復興進程,香港改革選舉制度,確保愛國者治理香港,不僅關乎於香港的發展,對於整個國家的安全也是有重要意義的。所以現在全國人大審議關於改革選舉制度的草案,最核心的還是要確保“愛國者治港”。
關於“愛國者愛治港”,基本法里也有一些規定,比如說對於行政長官、立法會主席以及終審法院的法官等重要崗位,要求由具有中國國籍的中國公民擔任,而立法會議員則可以有20%的外國人。再比如基本法第104條對行政長官、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提出了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不過,對於其他公務人員則沒有做出這麼嚴格的要求。如果擁有更大的權力,就要肩負更多的責任,遵循更嚴格的要求。特區政府的管治團隊也是這樣,一些重要的職位,就需要有愛國愛港的人來擔任,這實際上不僅僅是法律要求,更是一種政治要求,即對特區政府要有政治效忠。其他國家也有這樣的要求,擔任的職務越高,對國家的忠誠度要求也越高。
關於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李環說,實際上就是指符合香港“一國兩制”特點的選舉制度。“一國兩制”中的一國和兩制是有機統一的。“一國”必然要求“愛國者治港”,管治香港者要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兩制”體現在立法會可以有外國國籍的議員,只要其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即可。香港此次選舉改革,會設立一定資格審查機制,預計會設在選舉委員會。也就是說,選舉委員會可以選舉行政長官,又可以選出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還可以提名全部的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有助選舉產生的議員更好地支持行政長官,緩解香港存在已久的行政與立法之間的緊張關係。選舉委員會以前是四個界別,改革之後會變成五個界別,第五個界別會包括一些在國家級團體中擔任重要職務的香港人士,這些人相對能從國家的層面來看待香港事務,能夠更好地兼顧“一國”和“兩制”的利益,有助於香港更好地實踐“一國兩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