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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揮刀鍘創黨阿嬤,卻獻花給涉貪一審被判5年半的高志鵬!(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7月16日電(記者 林淑玲分析報導)扁嫡系綠委高志鵬涉收賄,被南投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5年半,褫奪公權2年。民進黨10名“立委”上午召開記者會一字排開全力相挺,讓外界側目。對創黨阿嬤許榮淑出席兩岸論壇祭出黨紀的民進黨,對高志鵬一審判有罪竟連高高舉起的動作都沒有。
根據民進黨廉政條例第六條,一審法院判決有罪者,予以停權以上處分。二審法院判決有罪者,予以除名處分。對於扁案,廉政委員會之前表示要拿出更高標準,決定一審有罪就除名。高志鵬具扁嫡系身分,黨內處理動見觀瞻,黨中央上午最新說法是:“停權不影響不分區‘立委’資格”。
高志鵬是在2007年被民進黨提名進入不分區安全名單,當時在安全名單裡,排名前10名就有3人涉案,引起非議。包括排第8的薛凌、第9的高志鵬提名時已被檢方具體求刑9年,另有排第10的陳瑩也涉案。換言之,民進黨是在明知高志鵬涉貪被求重刑的情況下,仍提名其進入不分區安全名單。如今,一審有罪重判5年半,卻有近二分之一綠委站出來,力挺他的清白。
高志鵬今天辯稱,他是因為與陳水扁走得近,遭到馬政府政治追殺,狀甚無辜。他把一審被判有罪與扁案綁在一起,很符合黨內的“政治正確”;民進黨挺扁之外繼續挺高志鵬,其實也不讓人太意外。連同日前另位民進黨“立委”郭玟成涉案,被檢調從“立法院”帶走,銬上手銬聲押,綠委事後集體營救;“貪腐”之於民進黨已經是個不存在的名詞,“政治追殺”適用於一切貪污行為。照此邏輯發展下去,扁一審有罪也不必除名,更應風風光光把他迎回民進黨。
10名綠委今天出席記者會力挺高志鵬清白,還為他獻花,反映民進黨的集體道德淪喪。黨祭只是用來整肅對兩岸政策有不同論點的人,而不是用來保護政黨最珍貴的清廉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