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30日電(記者 鄒麗泳)台灣縣市長選舉打得如火如荼之際,陳水扁辦公室上午第四度針對319槍擊案發出新聞稿。陳水扁在文中宣稱,選舉過後,當時的AIT處長包道格告訴他,還未發生槍擊案之前,AIT的情報即顯示扁將以三萬票的差距連任成功。不過,有關扁的說法,AIT對外未曾這麼說。
陳水扁在“監察委員”吳豐山提出319槍擊案調查報導,指出四大疑點後,一再提出澄清、反駁。扁辦稱,陳水扁2008年卸任前,曾計劃出版一本名為《堅持台灣》專書,為8年任內留下親身見證與歷史註腳,後來許多內容與素材簡要收錄在《台灣的十字架》書中,其中包括有關319槍擊案內容。部分內容如下:
327落幕
三月二十一日,我贏得大選後的第二天下午, AIT處長包道格來看我,這是在選前就約好的。我特別把傷口給他看,表示確實受到了槍擊。包道格提到,選前還未發生槍擊案之前,他就預期我會小贏,他們的情報顯示我將以三萬票的差距連任成功。
當時我告訴他,我真的沒辦法接受府前抗爭的陣營說我是“做票總統”,這樣的污衊和扭曲,我完全無法接受。台灣已經這樣的民主化,選民的水準這麼高,而且選務工作也已完全標準化,二十萬的選務人員各司其職,從領票、投票、開票、記票,每一個動作環環相扣,想要做票,根本不曉得要從何做起,又有誰會幫我做票?二十萬的選務人員,不是公務員,就是老師,這些人藍綠都有,甚至藍營可能比綠營要來得多,不要說二十個,只要有兩個人站出來指證歷歷,說政府要我“做票”,我還臉繼續做“總統”嗎?人民可能接受民進黨再執政下去嗎?二十萬的選務人員沒有人有任何的指控,所以說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不存在的事情就是不存在。
但因為票數這麼接近,我們必須杜悠悠之口。因此當時我就告訴美方,願意接受全面的驗票,只要能用最快的速度確定雙方的得票數,不論是行政驗票或司法驗票,我都不排斥。
對美國來講,布什總統在二000年第一次參選,佛羅里達州的選舉爭議,最後也是透過驗票和司法途徑來解決。民主法治的“國家”,對任何的爭議,都必須透過法定程序來處理,不可能用非民主、非和平,甚至是體制外的手段來達成。
當時大家疑惑為什麼美國沒有在第一時間拍發賀電給我們,後來我們才知道,美國一直以為台灣的法律和美國的法律是一樣的,如果選舉有紛爭,沒有法院的判決,是不可能決勝負的。為此,我們把台灣相關的法律告訴美方,只要“中選會”正式公告當選,就是當選,如果有爭議,要採取司法途徑,在司法確定之前,當選的“總統”一切作為仍然是有效的,這是台灣與美國制度不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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