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7月26日電(記者 李仲維)台灣“陸委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陸委會”在會中說明第五次“江陳會談”辦理情形,包括協商簽署經過、後續重要工作及持續宣導相關政策等。
“陸委會”在會中提出,在第五次江陳會談簽署的兩項協議及四項修正法案正式生效後,將由議題主管機關據以推動兩岸相關領域的合作、磋商。
有關ECFA後續協商規劃部分,將依據協議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落實ECFA目標所必需之磋商、監督並評估相關協議執行、解釋與通報事務。第六次“江陳會談”將於今年下半年在台灣舉行,針對列入協商的投資保障協議及醫藥衛生合作議題,“陸委會”將儘速協同議題有關機關積極展開議題規劃。
“陸委會”在會中也指出,將透過海基會推動兩岸兩會召開已簽協議的檢討會議,就雙方關切之協議執行問題進行討論、並妥善解決。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在會中表示,本次ECFA協商引發各界關注,政府堅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說到做到,守護台灣經濟主體性,同時在協商過程中也落實“國會”高度監督。她感謝相關機關的努力,並期許未來在五次江陳會談協同合作模式的基礎上,繼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