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7日電/旺報今天刊登大陸嫁到台灣的馬琴琴女士的文章,題為“我要對你說:我不是共匪”。文章內容如下:
記得小時候每次寫作文的時候,我都會在結尾寫上“向偉大的共產黨敬禮!偉大的共產黨萬歲!”。在我的內心深處一直到現在,我還始終牢記國歌裡“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那一句。
這就是人之初學所教,心靈之花的灌溉──教育的功勞。
來到台灣生活,我卻感受到什麼叫做教育的本質的差別──雖然不叫做天壤之別,卻可以說完全質變。
果攤老伯很堅持
有一天我帶著6歲小兒在菜市場,遇見一整車蓮霧在叫賣(因為自小在大陸沒有吃過此水果,在台灣品嘗過後被本人視為最愛),我見個個大顆潔淨明亮,就不由分說地立在車前挑揀起來,老闆見我捧場,就在旁自賣自誇,我始終一聲不吭聚精會神選我所愛,挑了個10來斤才做罷。稱好斤數後,當我用我那一輩子死也改不過來的江南滬語腔調跟老闆付錢時,讓人啼笑皆非的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只見老闆勃然大怒,用力奪下我的水果袋,用夾生的我幾乎聽不懂的普通話對我咆哮:“我不賣給你!我不賣給你們共匪!就是你們這幫共匪,害得我的果子賣不出好價錢!”後面又嘰裡呱啦含糊不清的用台語說了好幾句。
我只好乾笑著,問我兒子,伯伯在說什麼?6歲的稚兒聽了聽說,伯伯說的是台語。我說白癡也知道是台語,說的是什麼內容?小兒說,聽不清,好像在罵你,說不想請你吃他的水果。我只好繼續皮笑肉不笑,對老闆說:“我不是共匪,老闆,我是這小台灣人的媽。你的果子太好吃了,拜託你賣給我吧,我又不是不給錢。生氣歸生氣,生意還要做,幹嘛跟自己的生計過不去?”我想我這個“共匪”不能就這麼輕易的不戰而敗,至少讓他知道我雖是“共匪”人,可已嫁作台灣婦了,至少一半是一家人吧?
可是台灣農民伯伯再次讓我見識了什麼叫“耿直”。他聽了我的話,又跳又叫:“我就是餓死也不賣給共匪!走走!給1萬也不賣給你!”小兒在旁害怕的拉著我的衣角,說媽媽,這個伯伯要犯病了,我們快走吧。我下意識的去捂小兒的嘴巴,叫他不要胡說。
最後的結局是當我拉著小兒的手終於要落荒而逃轉身要走的時候,農民伯伯叫住了小兒,手上拿著4顆蓮霧對小兒說:“弟弟這個送給你!不能委屈我們小台灣人!”
我小兒手捧蓮霧手舞足蹈,得意洋洋地哼著台語小調,藍天白雲下,我只有目瞪口呆!
民間敵視沒少過
一幕幕像放電影一樣,從我腦海裡閃過。
曾經在買糖炒栗子的時候,老闆為了推銷自己的栗子好吃,用驕傲的語氣對我這個大陸人說:“你放心,我的栗子肯定不是大陸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