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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院”黨團召開記者會,強調要搶回審查服貿協議的主導權。左起費鴻泰、王廷升、林鴻池、張慶忠(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0日電(記者 倪鴻祥)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經過藍綠16場公聽會過招,即將排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由於涉及時程快慢,藍綠開始大搶審查主導權,綠營主張逐條審查,對不公平的條文與項目應重啟談判;藍營認為綠營在假審、真杯葛,10日透過藍委喊出“自動生效條款”,為藍綠大戰埋下火藥。
“立院”上會期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的國民黨“立委”張慶忠上午在黨團記者會認為,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3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服貿協議早該生效,大黨鞭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只強調要由藍營負責服貿協議的排案審查,看似藍委營意見不一,實則有意透過兩面手法讓綠營讓出審查主導權。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簡稱《兩岸服貿協議》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完成簽署,經過8個月遲遲無法通過,藍委認為綠營持續杯葛實無意義,因此主張服貿協議早該自動生效,但黨政高層暫未列入考量,主要是尊重“立院”行使職權,希望服貿協議能依照朝野協商共識,順利通過最高民機關的審查成為全民共識的一環。
綠營主張逐條審查,對不公平的條文與項目應重啟談判,令黨政高層大感不滿,因為綠營同樣的主張,早在審查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就已提出;當時馬英九曾指出,ECFA雖不是條約,但依國際慣例,應比照條約,以包裹方式在“立法院”完成審查。
“經濟部長”張家祝10日也在“立院”經濟委員會接受質詢時指出,依照國際談判程序,從未發生談判結束後再去修改內容之案例,一旦“立院”以逐條審查方式進行服貿協議審查,等同於原來談判廢棄。因為逐條審查的目的在修改條文,推翻協議。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329號解釋,兩岸協議並非條約,馬英九也說ECFA不是條約,由於兩岸同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會員間所簽定的貿易協定具有條約性質,因此ECFA需比照條約方式在“國會”進行包裹審查,其理甚明。
藍營認為,服貿協議是依據兩岸ECFA第4條“服務貿易”規定,台灣與大陸同意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於ECFA生效後6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和保障兩岸雙方服務提供者的權益,擴大業者交流合作和市場規模,減少限制性措施,因此涉及整體服務業互惠互利的交流;如果協議內容其中1條被推翻,等於整體全部被推翻,不但失信於大陸,也會影響世界各國看台灣邁向自由化經濟的誠意,影響兩岸貨貿協議簽訂,也影響台灣未來與其他主要貿易國簽訂類似自由經濟協議,台灣經濟難向外突破,等於馬政策提前跳票,2014年年底縣市長選舉、2016年“總統”大選都可能敗選,藍營因此錙銖必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