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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T處長酈英傑以“四個增進之三:增進美台安全合作”進行演說。(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中評社桃園8月14日電(記者 黃文杰)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上午針對“增進美台安全合作”在桃園發表英文演說提到,大部分人提到美台安全合作,都會想到軍售,他說,本屆美國政府已向美國國會通知總額達44億美元的對台軍售,台灣持續致力逐年增加“國防”預算,以確保其“國防”支出足以滿足其自我防衛需求的作法,值得讚揚,期待台灣的軍購數字持續成長,以期與台灣面對的威脅旗鼓相當,事實上,美台軍事交流的深度與廣度,也值得好好強調,台美各項交流的目的,就是要確保台灣能夠保持安全、自信 、免於脅迫,並能以自己的條件,與中國大陸進行和平並富有成效的互動。
美國在台協會40週年的慶祝活動,又叫“AIT@40”,今天上午在桃園市政府舉行“AIT@40美台關係展”,AIT為每個月份指定一個主題,彰顯美台多元關係中的不同面向,八月是“安全合作月”,酈英傑在一年多前接任AIT處長,提出“四個增進”,上午在桃園開展酒會針對“四個增進之三:增進美台安全合作”進行演說。以下是演說全文:
就在一年多前,接任美國在台協會處長一職時,我將“增進美台安全合作”定為我的“四個增進”中的首要優先事項——“四個增進”是我在AIT處長任內將聚焦的四大優先目標。因此,今天我們在桃園為“AIT@40美台關係展”及“安全合作月”揭幕,可以說是再適合也不過了,因為美國和台灣的空軍,就是在離這裡不遠的地點進行了許多歷史悠久的安全合作和軍事交流,留下一段廣為流傳的佳話。我自己身為AIT處長、前任美國空軍軍官,另外也是台灣的老朋友,我深感驕傲及榮幸能在今天與各位分享美台在安全合作上的里程碑、美台廣泛的各個合作面向,以及我對AIT未來如何持續拓展美台安全合作的願景。
《台灣關係法》簡史
要討論今天的美台安全合作關係,就不能不先提到《台灣關係法》的簡史。美台安全合作的起源,事實上早在《台灣關係法》於1979年通過的數十年之前,就已經開始。當卡特(Jimmy Carter)總統於1978年12月15日宣布,美國將於1979年1月1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美國國會立即採取行動;鑒於美國對台灣的過往承諾及歷史,國會開始嘗試將美台關係正式入法。當時國會對台灣的安全尤其感到憂心,於是後續的國會辯論便聚焦在如何最佳地確保台灣的前途能以和平方式決定。應運而生的《台灣關係法》在跨黨派的廣泛支持之下獲得通過;這是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鞏固了美國持續支持台灣保有自我防衛能力的政策。我應該特別點出,美台關係在美國國會中仍然享有這樣廣泛的跨黨派支持。
如果對於《台灣關係法》的目的有任何疑問,只需要看看法案序言的前幾行字就能清楚了解。序言是這麼寫道:“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而設立;接著還提及,美國將提供“使台灣能夠獲得數量足以使其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國會同時也在法案中清楚指明,美國將把“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 ”視為不只是對台灣的威脅,同時也是“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這項基礎聲明使美國歷來七屆政府——包括本屆政府——都得以維持定期對台軍售的政策。軍售仍然是美台安全合作關係中的重要環節,而我們每一天與台灣當局的合作都在聚焦確保台灣能尋求適當能力抵抗脅迫。自2008年以來,美國各屆政府已通知國會總額達240多億美元的對台軍售,包括過去兩個月剛剛通知國會、達22億美元的M1A2坦克及刺針防空飛彈軍售案。迄今為止,單單是本屆政府,就已向國會通知總額達44億美元的對台軍售。
台灣的這些投資,以及台灣持續致力逐年增加“國防”預算、以確保其“國防”支出足以滿足其自我防衛需求的作法,相當值得讚揚。我們期待台灣的軍購數字持續成長,以期與台灣面對的威脅旗鼓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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