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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羈押就解職?綠委:法理上講不通
http://www.CRNTT.com   2020-09-17 14:34:20


鄭運鵬。(中評社 黃筱筠攝)
鍾佳濱。(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9月17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嫌集體收賄案,現有民進黨籍蘇震清等4位現任“立委”仍在押。民進黨“立委”鄭運鵬今天受訪說,“立委”本身無法在9月1日報到日簽到,就沒辦法領薪水,但是助理方面應該是可繼續領,“以前不要說在押,只要沒有被褫奪公權、沒有被解職,助理都可以領薪水”。

  “立委”涉收賄案,目前共有民進黨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無黨籍趙正宇4位“立委”在押。

  若有“立委”提案凍結薪水,是否會支持?鄭運鵬表示,這個牽涉到蠻多層面,會不會跟“立委”職務有關,或是其他案子、私人糾紛等,法治面上比較複雜。有人說比照議員,等被判刑定讞、服刑就解職等。但是現在這4位“立委”是羈押,如果羈押就要解職,法理上講不通,至少現在法律還是無罪推定原則,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也說,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立委”在會期間非經院會同意不得逮捕,這是要保障“立委”問政,不受到司法權迫害,過去也沒有發生這樣案例,這幾位“立委”是在非會期期間被羈押,就不需要經院會同意。

  但他說,現在要開議了是否要“立法院”同意,才可以繼續羈押,因為過去沒有這樣案例,法界有各種看法。“立院”是否有收到司法機關來函,要由“立法院”祕書處統一說明。不過,這件事情事關重大,有關於憲政機關三權分際怎麼拿捏可以好好討論。目前羈押期是兩個月,期滿會不會續行羈押,要不要經過“立法院”同意,都還需要討論,但是在非會期羈押到開議,這個憲政問題應該要好好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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