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些政團對應否參與這場由反對派挑動的“政治鬧劇”心存猶豫,擔心落入少數反對派議員設計的政治陷阱。有些有實力參選的政治人物,也擔心不小心趟入反對派攪動的政治渾水,對是否投入補選表示觀望。
其實,祗要依循相關賦予港人的權力,並要求所有參加補選者必須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宣誓自己參加的補選就是“立法會議員補選”,有潛力的政治人物就應該積極參加。而對那些不願明確宣示自己參加的是“立法會議員補選”甚至在宣誓之後言行違背誓言的報名者,選舉機構掌握證據後可以即時取消其參選資格,即使對補選成功者也無例外。
既然《憲法》和《基本法》都沒有“公投”的條文,舉辦者就是違法,政府選舉部門根本不需要出手組織,讓“有心人士”自己去玩“公投”,恐怕也就沒了動力、少了看客。
香港是一個法制社會,既然已經有香港《立法會條例》明文規定立法會議員出現空缺,由選舉管理委員會安排補選,香港的愛國愛港力量沒有必要因為擔心落入少數反對派政客的“圈套”而刻意迴避。邪不壓正,雖然少數反對派力圖以邪門歪道博取關注,但是真正關愛香港的政治力量還是應該以正大光明之姿投入補選。因為這是選擇一個為香港服務的機會,而不是參加少數反對派發動的“政治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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