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補選是根據《立法會條例》要求而設置的,參加補選乃是香港合法公民的權力。就此而言,真心關愛香港的政治人物沒有理由不參加補選。
其次,立法會在香港特區扮演重要角色,對香港社會具有巨大影響,有志服務香港社會,且有能力在立法會議員的位置上有能力為香港提供實質而有效服務的政治人物,當然應該通過合法補選,爭取能夠取代那種缺乏為港人服務的能力、衹會表演“口惠而實不至”的把戲的政客。
第三,補選並不是任由少數反對派隨意操弄的“政治遊戲”,如果不參加,容易造成真正關愛香港的力量“不敢迎戰”的負面印象。聽憑少數反對派議員通過炒作辭職議題而毫無風險地“自動當選”,將會變相鼓勵少數反對派議員更加頻繁地鑽取法律空隙,利用非正常手段博取虛名。
第四,祗要是選舉,就必然有勝有負。因此真心關愛香港的政治人物更不能因為擔心不能獲勝而退卻,即使是作為歷練自己的政治發展能力的一次機會,也應該抓住。
第五,沒有必要因為擔心落入所謂“變相公投”的政治陷阱而放棄參加補選。補選是根據法律條例而產生的正大光明的“規定動作”,不會真的因為幾個反對派議員的強詞奪理和極少數激進者的搖旗呐喊就改變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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