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承認,以往由於沒有《協議》這樣的綱領性文件,粵港合作的總體方向其實不是很明確,如何實現能夠產生規模效益的優勢互補也就難以著手,推動具體合作項目的風險也就相對較大。也因為如此,雖然粵港雙方都強調“優勢互補、加強合作”,卻給人“雷聲大雨點小”的感覺。。如今有了《協議》,正所謂綱舉目張,當政策依據成為現實,推動具體合作項目推動的動力也就大大增加。
但是對香港來說,切忌以為有了《協議》就可以高枕無憂,因為具體的合作想要形成氣候,需要積土成山的堅實努力;也不可以拿《協議》壓人,因為政策本身是無生命的,需要合作雙方的能動努力加以活化;更不可以用《協議》為香港取巧,因為只有充分考慮雙贏,才能得到廣東省的充分合作,也才能實現雙方的利益最大化。
香港應該不斷調适自己的視角,既要保持憂患意識,也要正確地評估自己在區域經濟中所處的地位。中國的大都市群正在興起,在任何一個大都市群中佔有一席之地,都可以借助這個大都市群的迅速發展而水漲船高。如果能夠在某個大都市群的某一方面佔據主導地位,那更是會產生群聚效應和集化效應。香港在金融、航運等方面已經佔據先機,如能夠借《協議》進一步做大做強,成為珠三角這個世界級大都市群的最重要城市或者保持最重要城市之一,對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將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粵港合作框架協議》是粵港合作進程的里程碑,面對這個里程碑,香港必須盡力、儘快推動全方位的具體合作,如果還是悠然而行,迅速發展的內地大都市群絕不會停下快速邁進的腳步,香港就會在簽訂《協議》後一樣繼續“錯失良機”。香港已經在粵港合作方面蹉跎了近十年,如果不迅速轉變這種態勢,邊緣化是必然的。因此,我們呼籲,面對重大機遇,香港切莫再蹉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