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耳其發展與中亞突厥語國家關係為例。蘇聯解體後,土耳其第一個承認中亞獨立國家並立即著手同中亞國家建立密切的政治和經濟聯繫,提出要建立“中亞突厥語國家共同體”。1992年1月土耳其成立了“土耳其國際合作機構(TICA)”,該機構旨在從經濟、文化和技術方面,更加有效地協調和指導土耳其對突厥語國家實施援助,輸出土耳其政治和經濟模式,促其向民主政體和市場經濟過渡。儘管自身實力不濟,但土耳其仍不惜血本進行巨額援助。
自1991年以來,土耳其同中亞國家簽訂了350多個條約和協定;撥出專款吸收中亞國家的大約7000名學生在土耳其學習,按照土耳其模式援建其高校教育體系;出鉅資幫助改進其運輸設施、電信和電視廣播技術與設備。截止1999年,土耳其向中亞國家提供貸款總計15億美元,大約2500家土耳其公司參與了在中亞的投資計劃。但中亞國家逐步看到土耳其實力不濟,他們的對外政策重點仍是才大氣粗的西方國家,也從不認為自己在血緣上屬於“突厥民族”。
一方面土耳其不顧國家實力援助“突厥民族”國家,另一方面,土耳其在國內在處理民族問題時卻遭遇不佳效果。
土耳其秉承“民族劃一論”方針處理民族問題,即只承認一個土耳其族,而拒絕承認國內庫爾德民族的少數民族特性,美其名曰“山地土耳其人”,剝奪了其使用本民族語言等基本的民族權利,有悖於世界對待少數民族的基本原則,這是導致建國以來庫爾德問題干擾國家發展與穩定的主要因素之一。該問題使土耳其在經濟發展、政治穩定、人民生命財產乃至國際影響方面背上沉重包袱。21世紀初,土耳其議會通過了部分認可少數民族權利的法案,但當時這是分歧很大的各黨暫時妥協,在實施上仍面對激烈爭論和巨大阻力,後來的事實發展也證明了這一點,庫爾德問題仍是土耳其的老大難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