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後幾十年,懾於國內猶太人勢力和影響強大、美國社會同情猶太人二戰遭遇等因素,美國無論在歷次中東戰爭還是後來的巴以談判中,均明顯偏袒以色列,巴勒斯坦人民爭取民族獨立解放的進程在美以聯手下屢屢碰壁,令巴方和阿拉伯陣營深感屈辱和憤怒,積累下種族仇恨的種子。俗話說“解鈴還須繫鈴人”,美國尤其需要盡快盡可能秉承公正原則推動解決巴勒斯坦問題。
客觀而言,冷戰後從北非到巴勒斯坦、伊拉克、阿富汗、巴基斯坦、外高地區到中亞和東南亞地區,存在著恐怖主義活躍現實。多數恐怖主義活動手段殘忍、濫殺無辜、不得人心,為世界各國愛好正義的人民所反對和唾棄。雖然極端主義和恐怖主義被一些國家的政治勢力和媒體貼上宗教標簽,但實質上恐怖主義問題並非一個特定的宗教問題,而是政治、社會和發展問題。
因此打擊恐怖主義必須堅持標本兼治的綜合治理原則,必須正視其政治根源、國際秩序根源和霸權主義根源,也不能忽視其中的反對侵略和占領,反對腐敗並尋求社會公平等社會因素,而且必須統一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標準。單純的軍事打擊乃至借反恐之名行謀霸之實,都是緣木求魚和南轅北轍之舉,只會加劇仇恨累積、越反越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