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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十年”雖美,但仍潛藏隱憂。 |
中評社╱題:黃金十年下兩岸發展的隱憂,作者:劉廣華(台灣)、銘傳大學國際事務研究所專任副教授兼所長
‧在1999年7月,李登輝提出“特殊兩國論”、2002年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後,台灣等同於全面放棄代表全中國的宣稱。
‧而更嚴重的是,在台灣對“代表全中國”的政治定位上退守之後,台灣民眾對於身份的認同其實也隨之有了很大的改變。
‧兩岸走到現階段並不容易,要如何異中求同,在同中存異,活化、深化兩岸的和緩關係,建立一個真正無隱憂的黃金十年,就有賴兩岸領導人的智慧了。
兩岸在完成ECFA簽署之後,馬英九政府雄心勃勃的要創建黃金十年,列早收清單的各相關企業也莫不摩拳擦掌,準備在全球最大的市場大展身手,兩岸關係和緩更上一層樓。
然而,兩岸關係在發展之中仍存有不容忽視的隱憂。這些隱憂不會因為兩岸關係和緩而自動消失,不能逃避,也不能忽視,需要正視,更需要嚴肅以對。
兩岸政治定位問題的隱憂
雖說兩岸目前有“先民後官”、“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默契。然而,政治問題暫不處理並不代表不用處理。台灣不可能期待大陸永遠的讓利,大陸也不可能容許台灣永遠“只取不予”、“只經不政”。易言之,雙方不可能期待在和緩的關係下,永遠維持“先經後政”的現狀。政治問題總要解決。
究其實際,兩岸的政治定位問題不在歷史的遺留,而是後來的轉變。冷戰期間雖說意識形態當道,僵局難解,然雙方基於傳統主權理念,各自宣稱代表全中國,互不相讓。而不論彼此事實上主權所及之程度,以及真正治理之領土幅員大小為何,至少這樣的政治定位對於兩岸而言都是相對明確的。
始於90年代初期,由於政治現實的限制,台灣對一個中國原則的堅持漸有鬆動。在李登輝政府主導下,於1991年修憲,在增修條文第11條將憲法的地域效力限於台、澎、金、馬,承認大陸在大陸統治權的合法性,而此與宣稱代表全中國的主張有相當大的背離。雖說兩岸在1992年達成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共識,如今成為兩岸共同認知的基礎;然衡諸實際,則與原來毫不模糊的一個中國原則已經有相當大的距離。在1999年7月,李登輝提出“特殊兩國論”、2002年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後,台灣等同於全面放棄代表全中國的宣稱。
台獨主張的考量姑且不論,對於台灣而言,既然在現實上無法代表全中國,則另起爐灶主張台灣的主體性,應該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向。然而多年來的發展已證明,國際政治的現實並不容許台灣走出這樣的一條路。因此,放棄代表全中國的宣稱等於讓大陸掌握“一個中國”的完整詮釋權,而在“一個中國原則”及其內涵由大陸界定之後,統一與獨立遂不可避免地成為兩岸間最大的問題。兩岸之間所謂中央、地方之分野由此而生,反分裂法也以此為立法基礎,台灣的對外空間也遭受緊縮。易言之,兩岸間所謂的平等地位已經無法從政治定位上來考量。
而更嚴重的是,在台灣對“代表全中國”的政治定位上退守之後,台灣民眾對於身份的認同其實也隨之有了很大的改變。就在2009年5月,馬英九政府就任一年之後,台灣民眾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竟然高達64.6%,只有11.5%的民眾認為自己是中國人。雖說仍有18.1%受訪民眾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不過廣義來說,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民眾已經高達82.7%。再以統獨立場而言,雖然僅有26.2%的民眾贊成獨立,但贊成統一的民眾更少,只有10.5%,維持現狀的則是超過一半的54%。而在終極統獨觀念上,更是有45.5%認為台灣最終應該獨立,相對的僅有18.7%的民眾認為兩岸最終應該統一。
由於台灣的民主體制使然,這樣的身分認同與統獨態度極有可能在未來經由民主程序成為政治上的現實。對應於大陸不容置疑的統一立場,此一政治定位及其衍生出的身分認同趨勢絕對會是黃金十年的一大陰影,兩岸和平發展的一大隱憂。
“台灣意識”問題不容忽視
“台灣意識”的起源非常單純,就是一般人都會有的愛鄉愛土的情懷。北京人熱愛北京一方之土跟台灣人自認為番薯之子的本質都是相同的,自認為是北京人或台灣人並不影響同時也是中國人的事實。
若干台獨人士將這樣的情懷上綱到國族意識的層次,或將其定義為反日本殖民或反外省族群的悲情意識,並試圖以這樣的意識作為獨立建國的基礎是另有用心,也誇大了“台灣意識”的意涵。平心而論,日據時期的皇民化教育姑且不談,即令從國民政府遷台後的大中國主義教育來看,“台灣意識”都不可能有時間跟空間發展成國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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