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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 |
中評社台北8月8日電(特約作者 張亞中)馬英九8月5日在台北賓館出席“中日和約生效60週年紀念展暨座談會”時,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呼籲五點,希望相關各方:(一)應自我克制,不升高對立行動;(二)應擱置爭議,不放棄對話溝通;(三)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四)應尋求共識、研訂東海行為準則;(五)應建立機制,合作開發東海資源。
對於台灣來說,所謂“東海和平倡議”應該指的只是釣魚台列嶼的爭議,牽扯的只有北京、台北與東京三方。它與南海爭議涉及多方有很大的不同。站在台北的角度,是否要在三方都同意後才能啟動對話,或者兩岸可以先就“東海和平倡議”事進行協商?
馬英九所提五點,對於兩岸來說,第(一)點沒有問題,因為兩岸不會為了釣魚台列嶼而有軍事對立等不理性的衝突。第(三)點也沒有問題,因為依據國際法,兩岸均主張釣魚台列嶼絕非日本領土。
近來馬政府的智庫人員在報章上發表文章,不主張與北京合作共同處理釣魚台問題,受“外交部”委託參與香格里拉會議的學者代表也表達兩岸不會在南海合作的立場。如果兩岸都不能在東海或南海問題上合作,“東海和平倡議”如何能夠實現?難道台北的“東海和平倡議”純粹只是為了日本而提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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