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3日電/9月17日,美國就中國對汽車及汽車零部件產品的補貼政策提起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的磋商請求。這是今年來,奧巴馬政府在WTO對中國提起的第三宗申訴。自奧巴馬上任以來,美國已對華39個產品正在徵收反傾銷反補貼稅,占比約34.2%。無論民主黨還是共和黨均認為,祭出貿易保護主義大旗以“敲打中國”,乃是爭取選民最為容易和迅速見效的手段
法制日報刊文稱,近年來,美國利用貿易救濟措施行貿易保護之實,不斷向中國發難,使得兩國貿易摩擦成“常態化”發展。9月17日,美國就中國對汽車及汽車零部件產品的補貼政策提起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的磋商請求。同日,中國就美國對其《1930年關稅法》修訂法案(即GPX法案)中違反世貿規則的錯誤做法提出與美國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進行磋商,正式啟動世貿爭端解決程序。由此,雙方在WTO層面開始了新一輪的“反補貼”摩擦較量。
貿易保護主義未曾謝幕又登台
長期以來,美國利用貿易救濟措施行貿易保護之實。近年來對華產品多提起“雙反調查”,即同時進行反傾銷調查和反補貼調查。美國商務部對中國的出口產品按照對待“非市場經濟國家”的規則計算高額傾銷幅度的同時,又在缺乏法律依據的情況下適用美國反補貼法,其間存在雙重計算。
早在1985年對捷克斯洛伐克和波蘭的“喬治城鋼鐵案”中,美國就確立了其反補貼法不適用於“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基本原則﹔而在1991年的“中國電風扇案”中,美國商務部開始嘗試有條件地對“市場導向行業”徵收反補貼稅﹔2006年的“銅版紙案”堪稱美國對華“雙反”調查升級的第一案,從那年開始,美國先後對中國產品發起了30餘起反補貼調查﹔直至最近的“非公路用輪胎案”(GPX案),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於去年年底判決美國的反補貼法不適用於中國等“非市場經濟國家”,才有力重創了美國對華反補貼措施。
但是從2012年3月5日至3月13日,美國突然“高效率”地為中國“量身定做”了一項法律,該法律順利地通過眾議院、參議院的表決並經奧巴馬總統簽署而生效。這項法律對美國《1930年關稅法》進行了修訂,該修訂案允許美國商務部保留相應權力,對從中國、越南等“非市場經濟國家”進口的所謂受補貼商品徵收反補貼關稅,且備受爭議地將該修訂案的生效時間回溯至2006年美國對中國發動的第一起反補貼調查。自該法修訂後的一周內,即3月13日至20日,美國針對中國出口產品又啟動了多達6起的貿易保護行動,將對華貿易保護再一次升級。
近年來,美國不斷在對華“反補貼”這一問題上窮追不舍。相比反傾銷案件,反補貼案的殺傷力極強,因為它直指一個政府對企業所提供的各種優惠條件和政策。歐盟一名官員曾將對華反補貼案件比作“向母艦發射一枚魚雷”。中國逐漸崛起成為經濟大國和政治大國,美國國內的仇華情緒不斷散布著“中國威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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