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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部制改革將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中評社記者 單寧攝) |
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 不再保留國家電監會
國家能源局的前身可以追溯到新中國成立時設立的燃料工業部。1982年國務院能源委員會成立,承擔能源行業監管職能。1988年能源部成。1993年能源部撤消。2008年成立國家能源局。2010年1月28日,為加強能源戰略決策和統籌協調,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能源委員會。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任副主任。
而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前身則可以追溯到1955年設立的電力工業部。1988年電力管理相關職能劃入新成立的能源部。2003年國家電監會成立,開始履行電力市場監管者的職責,共有9個內設機構。
在本次的改革中,國家能源局、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的職責將會被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主要職責是,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建議,負責能源監督管理等。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將不再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