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28日電/馬英九今天重申,兩岸和平協議議題,不會馬上做,也不會為了簽而簽,一定是時機成熟了,且有公民投票支持才會去談,但未來4年可能都沒有這個機會。
中央社報道,馬英九接受電子媒體專訪時表示,4年前政見就提出和平協議,這次在“黃金十年國家願景”提出,如果這次不擺進去,人家會覺得刻意迴避。這次提出,“我們只是審酌要不要推動?以及如何推動?並沒有任何推動的計劃”。沒有得到充分民意支持就不推動,不會為簽而簽,也沒有時間表。
馬英九說,外界擔心他會不會推動?他明確表示,“以目前的條件來看,我們根本還沒有推動的條件,所以未來4年可能都沒有這個機會”;“我不看好未來4年有機會談這個題目”,但還是必須面對這個問題,思考如何讓兩岸和平制度化。
馬英九表示,未來4年幾乎很少會出現簽署和平協議的機會,“只要沒有這個條件,我不會做”。沒有公投通過也不會做,“我要交付公投之前,我也要有點把握,不然的話,沒有通過,我不是很沒有面子”。
馬英九說,和平協議一定要在條件成熟下才會做。這麼做的目的,是希望和平能長久,“如果還沒有和平長久,‘國內’鬧成一團,我幹嘛做呢?”,“一定是條件成熟了,我們才會做,否則的話,就變成我們就要硬推?”
主持人追問,未來4年有可能條件成熟嗎?馬英九表示,“機會不大,主要是看現在這個氛圍,而且我們會非常謹慎”。
馬英九說,和平協議須在“國家”需要、民意支持與“國會”監督三前提下才會推動。必須有高度民意支持,也就是要經公投,“絕對不會以我當選連任就當作是得到民意的支持,就是要推動,因為我並沒有把這次的選舉當作和平協議的公投,我從來不會這樣,我也沒有計劃要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