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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學者稱武器交易條約或危及對台軍售
http://www.CRNTT.com   2012-06-13 01:08:19


成斌
 
  ATT還可能建立一整套要求締約方運用的武器轉讓標準,標準之一可能是武器轉讓不能“嚴重損害和平與安全,挑動、延長或惡化內部的、區域的、次地區以及國際的不穩定”。文章說,因為中國內戰沒有正式結束,兩岸戰爭狀態依然存在,因此ATT的標準會給中國大陸提供指控美國售台武器違背ATT的第三個證據。

  這篇文章強調,ATT將讓中國能夠使用國際“法律武器”,挑戰美國依據國內法--“台灣關係法”向台灣出售防衛性武器的法律義務。

  即便美國不簽署和批准ATT,該條約也會被簽約國、國際法律界和美國國內法律學者解讀為“國際慣例法”,而中國就會利用這一解讀在聯合國等場合指責美國違反國際法,美國將不得不面對這種較量,而ATT也會制約其它國家向台灣提供武器和軍民兩用物件。

  文章指出,ATT規定的義務與“台灣關係法”規定的義務存在衝突,如果美國某任政府認為美國對台售武會危及美中關係,或因為別的原因不想對台售武,總統就可以援引ATT作為不展開這個政治決策程序的依據。

  文章認為,ATT基於追求“沒有例外地實施的標準”,以規範軍火買賣,但這種標準是不存在的;武器交易與其它國際關係一樣,總是需要判斷自身的利弊得失。

  兩位作者稱,在7月份的談判中,美國應該明確表態,不接受任何會損害美國向台灣提供防衛武器能力的條約,也不把ATT視為具有規範效力的“國際慣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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