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台灣旅行法”,列出美國政府已經和將要採取的擴大美台官員交往的措施。2,制定戰略,擴大對與台灣維持“邦交”國家的發展援助和安全援助。3,為應對全球挑戰,擴大台灣和其他民主政體參與的多邊合作,如“全球合作與培訓架構”關於流行病、網絡安全和媒體素養的研討,制定具體步驟。
二,美國國會指示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開展台灣海峽意外事件對台灣、中國大陸、日本和韓國向美國提供高科技產品的影響之研究。
三,美國國會指示國防部準備機密研究,探討解放軍現代化目標得以實現,到2035年將如何影響美國履行“台灣關係法”義務的能力,該法要求美國保持能力,以抵制任何訴諸武力危及台灣安全的行動。這項研究將向國會有關委員會匯報,並作為一項15年行動計劃的基礎,該計劃的目的是阻止北京試圖武統台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