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2月14日電/加籍陸僑專欄作家李國政14日在台灣旺報發表文章說,前“國防大學”校長夏瀛洲日前再次表示﹕“國軍共軍雖然理念不同,但是為了中華民族的統一,目標是完全一致。”,台灣朝野對此又是一陣撻伐。夏校長的話在今天的台灣聽來確實突兀刺耳,但從“憲法”高度探究之,此話原則上並無錯。
兩岸矛盾 價值與身分
文章說,兩岸間的矛盾糾葛,歸根結底在兩點﹕“價值”與“身分”。具體而言,“價值”就是政治體制差異﹕台灣民主,大陸專制;台灣自由,大陸獨裁。毫無疑問,“價值”的阻力,即中國大陸現存的專制體制,在當前,是兩岸隔閡的最大因素。至於“身分”,則是族群和國家認同﹕兩岸兩個政治實體,是否都屬於“中國”?兩岸人民是否都是“中國人”?
如何看待這兩點?答案就在“國統綱領”里。
文章說,“國統綱領”在“壹、前言”部分就開宗明義地闡述道﹕“中國的統一,在謀求國家的富強與民族長遠的發展,也是海內外中國人共同的願望。”,這就清楚回答了兩岸間的民族和國家認同的“身分”問題﹕兩岸都是“中國”,都是“中國人”,都謀求統一。
至於“價值”,“國統綱領”光是在“壹、前言”和“貳、目標”里,就兩次分別闡述道﹕“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共識”,以及“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亦即,撇開屬於經濟因素的“均富”不談,在政治上,“國統綱領”堅持的,是“民主、自由”的“普世價值”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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