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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發表論文,提出解決琉球地位兩種方案。(中評社 李文輝攝) |
中評社台北7月26日電(記者 李文輝)針對戰後政治安排與琉球問題,台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今日在“波茨坦公告紀念研討會-琉球地位與東海和平圓桌論壇”上,發表《戰後政治安排與琉球問題》專題演講,針對琉球地位未定論,提出兩種解決方案,一是交由聯合國重新處理;二是由兩岸和美、英、俄、日、琉球等六方召開多邊會議處理。
張亞中認為,《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中,日本以武力所攫取的土地將被剝離,而其領土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吾人”指的就是參與《波茨坦公告》的中、美、英三國。因此,日本的領土可以包括哪些“其他小島”,必須戰勝國家共同同意才算數。
張亞中說,“中華民國”政府迄今從未同意日本的領土包括釣魚島列嶼與琉球,日本據有釣魚島列嶼及琉球迄今,已然違反《波茨坦公告》。更進一步來說,日本將釣魚島與琉球連結在一起,因為如果日本沒有擁有琉球的法理主權,自然也就沒有釣魚島列嶼的主權。現行狀況是美日雙方各有所圖的結果,公然剝奪琉球人民自決權。
張亞中指出,從國際法來說,戰勝的四強並沒有均同意“其他小島”是否歸屬日本,琉球的法理地位迄今仍然沒有解決,“琉球地位未定論”應是目前琉球地位的寫照。在琉球問題上,有兩種解決之道,一是由聯合國重新處理琉球地位一事,一是以多邊會議處理。
由台大政治學系主辦、兩岸統合學會協辦的“波茨坦公告紀念研討會-琉球地位與東海和平圓桌論壇”,今天上午在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舉行。台大政治系教授、兩岸統合學會理事長張亞中發表“戰後政治安排與琉球問題”論文,全文如下。
一、戰後國際法文件確定琉球已不屬於日本
1943年11月26日“中華民國”、美國、與英國共同發布的“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中,亦明定“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對於中國來說,不僅是做為台灣附屬島嶼的釣魚島列嶼應該還給“中華民國”,琉球也是日本以武力所攫取的土地,自然應該將其從琉球的土地上將日本驅逐。
1945年7月26日“中華民國”、美國、英國等同盟國共同發布的《波茨坦公告》(Potsdam Proclamation)第八條稱:“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這一公告文字有兩個可以討論的法律意涵,第一、琉球群島是否算是其它小島,於即琉球群島是否自戰後已經將其自日本剝離?如果視其為已經剝離,中、英、美三國也不應再將其視為日本的小島。第二、如果沒有剝離,中國作為當事國,當然對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四個本島以外的其它“小島”是否屬於日本有發言權,換言之,只要做為當事國的“中華民國”,也就是當時的中國,不同意日本的主權可以包括釣魚島列嶼及琉球,日本的領土主權即不能包括上述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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