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1日電/日本安倍晉三內閣將7月1日通過決議案,修改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面對日本國內和國際社會的強烈反對聲浪,日本政府意圖通過各種手段淡化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影響。
改稱“行使武力” 欲淡化軍事反擊色彩
日本媒體稱,安倍內閣考慮在修改相關法律時棄用“集體自衛權”一詞,改用憲法所允許的“行使武力”、“自衛措施”等措辭,企圖淡化軍事反擊色彩,凸顯“防衛”的好處。
安倍內閣通過修改憲法解釋後,將著手制訂法律修正案,將修改的包括《自衛隊法》和《周邊事態法》等十多部法律。日本政府消息人士表示,雖然國際法對集體自衛權和個別自衛權的說法不一,但國內法統一使用“行使武力”即可。
報道指,日本政府此前向執政黨提出的內閣決議最終文件中,“集體自衛權”字眼只出現一次。若有另一個國家受攻擊,導致“日本國民有權利受剝奪的危機”,憲法就允許行使武力。
避免抵觸憲法 標榜有利國防
分析稱,日本當局似乎想強調,與《聯合國憲章》等國際通用集體自衛權概念相比,日本集體自衛權的含義更有限,淡化日本武力反擊的印象,凸顯集體自衛權對日本國防的有利一面,同時避免與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憲法有抵觸。
由於執政自民黨的盟友公明黨對解禁集體自衛權較謹慎,日本政府打算借改變措辭,爭取公明黨支持。安倍政府已於6月30日與公民黨最後協調修改憲法解釋事宜,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若協調成功,將於7月1日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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