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分析,現在南海因為島礁主權爭議,相繼派軍機艦進入12海里,屆時會演變:你繞我也繞,你做什麼我也做什麼,你有什麼我也有什麼,相對回應維持爭議,這是最簡單。
會不會發生衝突?閻鐵麟認為,去年中美簽署行為準則,海上部分已經簽署,怎樣避免碰撞,有所規範,不會有衝突,畢竟美國軍艦向來在公海出現很自然,不會發生磨擦衝突。
接下來,只差海警與海上防衛隊的規範,過去是軍事規範,現在海上碰到海警比軍艦還多,另外,預估年底之前,會針對軍機部分進行行為準則規範,一旦完成海上陸上規範,比較完整。
閻鐵麟觀察,中美雙方在南海風雲,應該只會隔空叫陣,但中國海軍開始走向全球,好比派出到亞丁灣進行反海盜任務,葉門撤僑等,兩艘作戰艦一艘補給艦,到底航行自由怎樣解釋?
他說,從聯合國海洋法規定,12海里是可以基於“無害通過”,對中國不是壞事。因為船艦愈來愈多愈來愈先進,海外操演與行動也愈來愈多,也享有同樣權益,屆時中國不只是守護自己沿海及領海兩百海里,漸漸開始展現海洋大國實力。很多“無害通過”,根本沒有必要事先通知對方,這種國際作為,行之有年。
閻鐵麟認為,基於國際現實主義會開始看到,中國兩個大國,會不會在爭霸權?但是,霸權是什麼?從霸權得到的是經濟利益?政治利益還是什麼?這有兩條路線的辯論。
美國有一派認為,面對中國日益崛起,是應該跟中國接觸,爭取跟我美國站在一起,同樣遵守國際規則,另外一派認為,必須趁中國尚未崛起,尚未平起平坐,先進行壓制。
他說,到底是用合作來取代圍堵壓制?還是期待中國成為“負責任大國”?美國可能不得不要面對,過度圍堵壓制,反倒會像心理學所謂的“自我實現”惡夢。
至於台灣可以做那件事?閻鐵麟說,馬政府面對南海衝突可能增高,過去提出的“南海和平倡議”,顯然還不夠積極。南海和平倡議內涵是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但根本推動不下去,問題還是主權爭端,以及開發資源怎麼分配,主權不能不先解決,後續任何資源開發都是爭議。
他說,“中華民國”在台灣,因為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無法送交國際法院裁決,只有爭端方都同意,但台灣可以先把這個問題丟出來,站在道德高點,宣示呼籲爭端國交給國際法院裁決。南海爭議少說也超過一百年,有關島礁主權以及海洋畫界,涉及雙邊與多邊,異常複雜,建議應該送國際法庭不是海洋法庭來仲裁,國際法庭在處理程序,少說也要花10年、20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