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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內政部”促婦聯會12日前說明否則撤換辜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7-10 18:27:15


辜嚴倬雲。(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7月10日電/“內政部”6月7日第15度發文給婦聯會,要求提供勞軍捐流向。“內政部”民政司今日證實,婦聯會最遲在7月12日當天要提供資料,若不提供,將依人民團體法處分,撤換負責人。

  為追查勞軍捐流向,民政司先前數度發文婦聯會都未獲回應,“內政部”6月7日第15度發文婦聯會,給予最後寬限1個月時間,再不提供就要祭出處分。

  民政司副司長鄭英弘表示,按照婦聯會收文日期6月13日,1個月的期限是到7月12日當天為止,也就是7月12日前婦聯會必須提供勞軍捐資料,如果仍不提供將依“人民團體法”處分,進行撤換負責人等處分;若有提供,將視資料是否齊全再做後續處理。鄭英弘指出,“內政部”該給的善意都給了,希望婦聯會重視。

  根據人團法規定,“內政部”可祭出撤換負責人處分,並要求限期辦理改選;若撤換主委還不提供,進一步可能解散婦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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