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5日電/據中國經濟網報道,來自銀保監會官網的數據,2021年開年第一周,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長安銀行")可謂罰單"大豐收":9張罰單,合計被罰近300萬元。
實際上,在1年內,該行共收到29張罰單,而同樣總部位於西安、資產規模接近的上市城商行,西安銀行,同期收到11張罰單。
另外,經營業績方面,該行2020年前三季度淨利潤為12.05億元,同比下降10.93%,資產減值計提兩年內增長近兩倍,不良貸款率上升0.19個百分點,一級資本充足率幾乎"壓線"通過。
就上述問題,《投資者網》向長安銀行發去調研函,未獲任何回復,多次致電對方,但未接聽。
2021開年首周9張罰單
公開信息顯示,長安銀行成立於2009年07月27日,總部位於西安,是陝西的省級城商行,由寶雞市商業銀行、咸陽市商業銀行、渭南城市信用社、漢中城市信用社和榆林城市信用社五家地方法人銀行通過新設合併而來,下轄10家分行、14家直屬支行,開業網點237家,遍布省內10個設區市和楊凌示範區、西鹹新區。
2021年的第一周裡,銀保監系統針對銀行機構公布116張罰單,城商行共收到29張罰單,其中,長安銀行及分支行共收9張罰單,占比超1/3,占比高企引發業內人士關注的同時,處罰案由也比較特別。
該行被處罰的案由涉及多個方面,而其中值得特別關注的是,此次長安銀行因"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控制不到位",被陝西銀保監局處以20萬元罰款。
之所以需要特別關注,是因為這是自去年銀保監會公示一批EAST罰單後,屬地銀保監局首次針對EAST開出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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