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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院今開庭審三中案 馬英九將出庭
http://www.CRNTT.com   2022-05-13 00:09:27


台灣高等法院今傳喚馬英九出庭面對國民黨三中案(中影、中視、中廣)。(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5月13日電(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遭台北地檢署起訴賤賣中國國民黨黨產三中案(中影、中視、中廣),造成國民黨72億9174萬元損失,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無罪,北檢不服提出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將開庭審理,傳喚馬英九及同案被告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與前總經理汪海清等人出庭。

  比較特別的是,負責審理三中案的高院合議庭3位法官之中,陪席法官許文章曾在馬英九洩密案中擔任受命法官,將一審無罪的馬英九改判有罪,馬英九後來上訴“最高法院”獲改判無罪確定。至於受命法官李殷君與審判長曾淑華都是審理刑事案件經驗豐富的法官。

  台高院下午開庭審理,首次傳喚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等人出庭,以便合議庭了解案情,確認檢方上訴理由。

  三中案分為5個部分,一是2005年12月將中投、光華公司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經營權及三中經營權,全部移轉給前中時集團董事長余建新的榮麗公司。二是2006年中視公司股權交易案。三是2006年3月舊中央黨部大樓(現為張榮發基金會)處分案及4月中影股權交易案。四是2006年12月中廣股權交易案。5是前“立委”蔡正元涉背信侵占、挪用中影減資款案,蔡的妻子洪菱霙與岳父洪信行被控協助洗錢。

  三中案共6名被告,其中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3人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北檢舉證不足,且馬英九不是中投、光華公司的董事或經理人,不符合“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與非常規交易罪的身分要件,張、汪兩人雖符合身分但無犯意與犯行,因此3人在2021年10月27日一審判決無罪。

  另外3名被告,蔡正元被認定利用擔任阿波羅公司負責人的機會,掏空公司資產2億8032萬元,被依業務侵占罪判3年6月,另依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不法所得均沒收、追徵。洪菱霙與洪信行被控協助洗錢部分,2人均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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