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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圖左)昨日表示,促政府將村屋及丁屋僭建分開處理,並在某種條件下,容許繼續存在。(中評社記者攝) |
中評社香港4月18日電(記者 畢捷宜)鄉事同政府就村屋僭建爭議未決,鄉議局昨日舉行會議商討對策,有鄉紳表明將協助村民申請法援提呈司法覆核,試圖保留僭建。由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為召集人的“保家衛鄉行動組”,亦預料在5或6月舉行“萬人申訴會”,促請政府從寬處理。不過,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明,向新界僭建問題妥協,將衝擊市區執法,加劇城鄉矛盾,拒絕特赦村屋僭建。
鄉議局昨日舉行執委會會議,會上多名委員都表示政府應以“情理法”處理,又指新界僭建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政府多年沒有就多於3層以上的村屋執法,令村民以為政府默許僭建。他們又提到《基本法》第40條提出要維護原居民在新界的傳統權益,故新界居民有理據要求政府從寬處理。
執委簡松年表示,會協助上水及元朗的居民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期望以個案要求政府澄清法律觀點。他又引述地政總署前署長劉勵超曾在電台提出,清拆加建樓層後的村屋易變成危樓,認為政府考慮向業主收取“容忍費”。
十八鄉鄉委會主席梁福元估計,倘若強拆僭建村屋,十八鄉有過千幢村屋要拆一、兩層,數以萬計村民立時流離失所,政府需考慮如何安置他們,否則可能發生流血衝突。他謂,市區居民不認識村屋與丁屋的分別,以為村民有特權。由他任召集人的“保家衛鄉行動組”,將率領二十七鄉在5或6月期間,計劃於元朗大球場舉行“萬人申訴會”,期望邀請政府官員及學者出席,向公眾解釋新界的特殊原因。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昨日在大會上表示,鄉議局及二十七鄉不會表明支持或反對村屋業主申報僭建,又指局方會以法律手段釐清爭議,新界鄉村不能與港島及九龍市區相提並論,建議政府除結構性有即時危險的建築物需拆卸外,村屋及丁屋應分開處理,並以某種條件容許繼續存在。雖然發叔批准“行動組”作出應對,但亦勸籲要小心處理,活動範圍要有分吋,否則會“難收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