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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的辦公室少不了關公,在警政署長任內辦公室。(侯友宜提供) |
侯友宜表示,他當警察起碼抓了1萬人,只要他到攻堅現場,整個情況部署完,所有決定都是他下的,他從來不會把決定權讓給別人。他知道,這個決定攸關生死,身為帶隊官,就要習慣下決定,很多人會想說:“我這樣做好嗎?你做好嗎?”但千萬別說:“不然你幫我決定好了。”
侯友宜強調:“我就要下最重要的決定!”決定以後就要負責,你不願意下決定,就是把命運交給別人,他很幸運,從求學到就業,“所有人生的路都是我自己決定的。”
侯友宜形容“領導者特質”是:“要勇於改變、有膽有識、信任他人、追求價值、身體力行、思考縝密、創造願景。”要讓部屬賣命,要創造願景、提升他的價值,要公開場合正向表揚,指責只能在私底下,他帶隊出去一定不罵人,而且要讓他們看得到,你是站在最危險的位置。
侯友宜覺得,組織文化最難改變,他初任警大校長,不想用主觀意識改變別人,於是分批跟師生座談,形成願景、目標,把他們要的東西先達成,而且一定要達成;然後用最壞的打算作最好的準備,不管是公務體系或是企業都要有這樣的精神。
侯友宜半生從警,卻離不開政治,1984年市刑大除暴組長時遇“一清專案”逮捕竹聯幫陳啟禮,事後發現涉及暗殺“蔣經國傳”作者江南內幕;1989年在台北市中山分局刑事組長任內,發生主張台獨的鄭南榕為言論自由自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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