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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在台北圓山敦睦廳舉行。(中評社鄒巧韻攝) |
劉紅強調,如果把政治協商或者和平協議,做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總綱,這又反應出兩種看法,一方是認為是兩岸政治協商,要有正式兩岸談判的過程,要有正式的文本,正式的簽字;還有一種,就是認為在政治條件還不是很具備的條件下,對於兩岸的政治關係,或者說他說,兩岸的和平、兩岸的共同繁榮與共同發展,已經變成“沒有文字的文字文本”,兩岸的敵對狀態,己經被兩岸和平繁榮與共同發展推進的鞏固和深化所替代,也就是說對於兩岸和平發展,已經在兩岸心中有了充分的體現,已經充分體現在十八項協議之中,以及未來的其也協議之中。兩岸的和平框架,在我們心中都己經具備,或者說,兩岸在2005年以來,國共兩黨已經有了初步的規畫。
劉紅說,有了這樣一層的關係, 就有了第四層的意義。那就是又該如何看待、如何評價事務性協商?大家都在談政治對話協商,政治對話的條件需要兩岸共同創造,那事務協商有什麼用?事務協商說到底,就是兩岸兩種發展道路、兩種政治體制、兩種意識形態或兩種經濟模式之下,簡單說,一個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一個是中國特色的資本主義,因為要繁榮並存、共同發展,所以兩岸要完成各個領域、政策、制度和法令的對接,十八個協議就是做了這方面的工作,已經實現了政治對接,這種對接愈來愈多,到了某一天,這些對接都完成了,這些機制都完成了,就實現了兩岸統一前的政治關係,奠定了兩岸的和平發展整體框架,所以說,總綱就完成了,這樣更合理、更科學、更順利。
劉紅表示,如此一來就有了第五層的意義,兩岸協商的進展,如何完成經濟至政治的轉換,如果從事務性議題轉入政治性議題,也就是說“先經後政、先急後緩、先輕後重”,現在有不同的看法是,如何完成這樣的轉言?劉紅分析,這又有兩種不同看法,一種是“質變論”,人主張要從資源上、內涵上,提出直接由經轉政的理論,這是“深水區”論。
另外一種則是“量變論”,劉紅表示,這就是過度式,每跨過一個“淺水區”,下一步就是跨到深一點的地方,現在簽了十八項協議,逐步由“淺水”往“深水”走,但“深水”與“淺水”的標準不是絕對的。五年前,那時候什麼都是“深水區”,大家想想五年前,哪個不是“深水區”啊?他說:“五年前、十年前,哪個不是‘深水區’啊?兩岸三通要解決在五年前、十年前解決起來都很困難嗎?”他強調,今天看似“深水區”的議題,幾年後都會經過次次協議,可能一步步跨過去,又是“淺水區”了,所以量變式的轉變很可能成為和平發展、深化鞏固的具體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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