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30日電/聯合國安理會日前通過第2118號決議,授權對敘利亞存在的化學武器進行核查和銷毀,將敘利亞局勢從一觸即發的戰爭邊緣拉回到和平軌道,也為推動敘利亞問題政治解決提供了新的機遇。這也是敘利亞內戰爆發兩年多以來,安理會通過的首份涉敘決議。多位專家認為,決議草案本身是多方妥協的產物,意義積極。中國在其中發揮了建設性作用,決議本身也為將來在聯合國框架內解決地區爭端提供參考。
決議草案為多方妥協產物
據環球網消息,就在安理會通過決議草案的前兩天,依然有媒體報道,美俄就決議的部分內容仍存在分歧。但最終,表決的結果表明,俄美兩國最終達成了妥協,讓這份決議草案“低空飛過”,也讓兩個月來圍繞化學武器的危機最終實現了“軟著陸”。
對比美英法提交的提案,最終通過的決議草案中有幾條變動意義重大,也展現出達成決議草案過程中,各方角力,不斷博弈的過程。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特聘研究員華黎明指出,對比美英法提出的決議草案,最關鍵的一條變動即“是否無條件引用《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規定,當一國行為威脅到世界和平之時,安理會可授權對該國動武。
華黎明認為,如果允許這一條存在,即給予西方國家將來在任何時候,都可對敘動武的借口。因此,在最終形成的決議草案中,對第七章的內容採取了“有條件的引用”,即將界定敘利亞是否執行或違反該決議規定的權利,交由聯合國來確認,是否動武也將再交由安理會討論確定。
此外,原本的提案中要求明確,“是敘利亞政府在8月21日使用了化學武器”,這一點也遭到了中俄反對。華黎明分析,“一旦在決議中確認敘利亞政府使用了化學武器,則其它條款將無存在意義,因為這將意味著必須要對巴沙爾採取行動”。而聯合國提交的調查報告中未說明該事件由敘利亞政府所為,因此,最終通過的決議草案中,把主語去掉了,只是對敘利亞境內曾發生的化學武器襲擊事件進行了譴責。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曲星同時還注意到,原來的提案中曾認定,“敘利亞政府曾犯下大規模的侵犯人權,種族滅絕,反人道罪和戰爭罪”等,但這些在決議草案中最終未明確主體。
曲星分析,一旦在決議草案中明確為敘利亞政府所為,則巴沙爾就將面臨國際刑事法庭的制裁。他認為,對敘化武的決議草案並不應以“推翻某個政權”為出發點,各方妥協之下的決議排除了這一可能,將更有效地集中解決敘利亞化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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