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0日電/“從7月15日美國法院宣判的這一刻起,奧巴馬的總統令就失效了。”律師話音未落,三一重工集團董事向文波高聲說:“大家聽到了嗎?就失效了!”
《中國青年報》報道,從2012年起,三一重工集團在美國的風電項目先後遭美國外國在美投資委員會(簡稱CFIUS)、奧巴馬總統令叫停查封。7月15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判決,總統令“違反程序正義,剝奪了相關企業受憲法保護的財產權”。
“中國企業對西方國家首腦的行政行為進行維權,此案是第一次勝利。”7月19日,三一集團在京舉行新聞發布會,三一方律師夏廷康說。
三一集團怎樣“告倒”奧巴馬
2012年3月,三一集團關聯公司——羅爾斯公司收購了美國俄勒岡州的一個風電場項目,並取得所有審批和許可。但在同年8月,CFIUS以“涉嫌威脅美國國家安全”為由,裁決叫停該風電項目。同年9月12日,羅爾斯公司對CFIUS提起訴訟。
而僅16天後,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發總統令,支持CFIUS的裁決,中止該風電項目。該禁令要求羅爾斯公司“在兩周之內撤走全部財產和裝置,在90天之內全部撤資”。
在今天的發布會上,三一集團副總經理、羅爾斯公司首席執行官吳佳梁介紹:“2013年2月24日,美國法官駁回了我們的大部分訴訟請求。專家此前預計,這一訴訟幾乎沒有獲勝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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