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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汪爺爺講故事系列之第十講:分類械鬥與省籍矛盾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2 15:20:54


 
  20年前,我在《中國文化與閩台社會》(海峽文藝出版社1997年版)一書報告:在台灣移民社會“閩粵向來分類”的現象背後、在地緣組合之外另有一種民系(客家民系、閩南民系)組合的社會結構。如林樹梅《與曹懷樸明府論鳳山縣初政事宜書》記:“閩之汀州與粵連界,(在台灣)亦附粵莊”,姚瑩《東溟文集》謂:“粵人黨粵,潮雖粵而亦黨漳”。

  定居社會的社會結構主要是同宗移民後裔的親緣組合。

  03.分類械鬥/宗族械鬥

  吾師陳孔立教授在其學術名著《清代台灣移民社會研究》指出:“分類械鬥是清代台灣移民社會的一個特殊現象。它從乾隆中葉開始逐漸發展,到了嘉慶、道光、鹹豐年間達到高峰,成為台灣社會一個嚴重問題”。

  《清代台灣移民社會研究》於1990年由廈門大學出版社出版後,又有九州出版社的增訂版和重印本,在學界備受推崇。清人趙翼《檐曝雜記》記:“閩中漳、泉風俗多好名尚氣。……民多聚族而居。兩姓或以事相爭,往往糾眾械鬥,必斃數命”。這裡所記,是漳、泉兩地宗族械鬥的共同情形。在台灣移民社會裡,械鬥往往不是“兩姓”之間的械鬥即宗族械鬥,而是以地緣為類、為組合單位的械鬥如“漳、泉拼”。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說:“分類械鬥是清代台灣移民社會的一個特殊現象”。

  分類械鬥是以地緣為組合單位的械鬥,是移民社會的特殊現象;宗族械鬥則是定居社會裡以宗族為組合單位的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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