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引廖行貴之語稱:
我們這一批完全是長春的台胞,總數是253名,到天津後增加為277名,因為船只關係,第一批到滬144名,其餘的還在途中。……我們中間有40幾個受過大學教育,過去大都是醫生、技術員、銀行職員和工廠辦事員,這次承救濟總署東北分署特別重視,從7月27日動身,由長春、沈陽、錦州、山海關,經過天津、青島達上海,再等候船只到台灣去。
文中所稱“行總”系“行政院善後救濟總署”的簡稱;文中所稱“第一批男女共144人”系指長春地區的第一批返鄉台胞,據天津儲運局1946年“午元”即7月13日的報告,1946年6月29日已有一批東北返鄉台胞在天津搭乘“和生”輪赴滬轉台,此行台胞共366人;7月25日又有蔡裕等東北台胞118人乘“怡生”輪赴滬轉台。
台灣友人黃光國教授隨其母親和兩個姐姐亦在當年的東北台胞返鄉“集團”里。其時黃光國才一歲多,當年母親懷里的娃娃現在已是著名的心理學教授。
同台灣省旅平同鄉會首任會長洪炎秋、第二任會長梁永祿,以及台灣旅滬同鄉會會長李偉光、天津台灣同鄉會會長吳三連一樣,長春台灣同鄉會會長郭鬆根亦為台胞返鄉用力甚多。在長春台灣同鄉會的聯繫安排下,從1946年“午養”即7月22日起“每三日送台胞百名到津”,共300名;從“未東”即8月1日起又“每三日送台胞百名到津”。
海南、廣東、浙江、廈門也有台胞申請返鄉,他們也得到當地同鄉會的協助。
現在談台胞返鄉潮里的“無理拒載和無辜被捕”事件。
台灣省旅平同鄉會主編的《新台灣》第2期(1946年2月28日版)轉載《北平新報》消息《航政局拒絕台灣同胞回籍》,略謂:
留平津兩地之台胞,日前曾有望於近期返省一批,昨聞又因故中止。經徵詢始知,前經台省同鄉向平津航政局請求撥輪運送,於本月十九日奉令允准,定二十三日首批載運三百人返省,同鄉會得訊後,即分別通知首次歸省者,作起程準備,前日(二十三日)忽又接到津航政局函稱,因運送肥料,臨時將原計劃改變,以致原擬回省之台胞,只得中止,是部台胞,因得返省確期,已將房舍退租,被褥什物全部變賣,今航政局,竟輕易變計劃,拒絕運送,致使大部陷於絕境,食住均感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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