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洛杉磯11月10日電(作者 張一飛)人類之所以是高智能動物能永續生存,適應環境,是因為人類能組織群居社會,相互幫助,發展文明,不斷進步。但可惜的是在人類發展史中,因地緣因素產生發展的差別,尤其在工業革命時期,歐洲為發源地,帶領了西方進入了一段快速的文明發展,北美洲及亞洲日本緊隨其後進入發達國家,甚而超越。更不幸的是某些民族或國家忽略了人類歷史的長河中,幾百年的近代史與上百萬年的人類發展史,即使只看有文字記載的人類史都是很短暫的。在地球環境中,人類不能只看到近代史,必須把人類看作一個族類,繼續發展高智能,在地球環境中主導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人類已經面臨了氣候變遷的挑戰,人類對太空的探測,想搜尋類似地球的星球比人類從四腳動物變成站立而行所需時間或許會更長很多。更未可知的是即使找到了另一個星球,它對人類的可居性或者它有敵對人類的異類全是未知數。這就是人類要以一個族類出發來面對人類的挑戰和處理人類社會的事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權問題。
可悲的是,人類的近代史,充滿了仇恨,戰爭,和侵犯人權的事蹟。人類經過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應當已經明暸了人類在戰爭武器的發展上已經達到了自我毀滅和全球毀滅的能力。如果第三次世界大戰發生也就是世界毀滅和人類毀滅的時候。所以人類在二十一世紀該注意的是人類一體的事情,防止地球環境污染化和減小氣候變遷對人類的影響,而在人類社會制度上走向保護人權的道路。可是在這個議題上,居然人類不能對人權作深入的了解。人權的定義必須建立在全人類為一體,一個標準上。目前國際上對人權有誤解和濫訴的現象。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各個民族或國家多由非常主觀的意識來看待人權。這樣不但產生錯誤的人權認知,而且製造了許多雙重的人權標準。國際上的人權指控往往是出於政治目的,犯過人權犯罪的抵賴罪行反而高舉人權旗幟起訴旁人人權犯罪。所以本文以“追訴人權犯罪才能防止人權侵犯“為題來談人類的人權問題。
筆者認為要真正認清人權問題,要從以下四方面討論:
一、什麼是侵犯他國人權罪及否認侵犯他國人權罪
這項人權犯罪常與侵略罪同時發生。最不容忽視的是殖民侵略帶來的人權犯罪。在中國居然在外國租界里有“中國人與狗不得進入”的招牌。在非洲西方強國的殖民地人權犯罪的行為就更多了。日本侵略中國,殘酷大屠殺,強逼藯安婦,用活人作生化細菌病毒感染實驗等等,都是人權犯罪。德國納粹屠殺猷太人也是人權犯罪,但是二戰後德國承認犯罪,誠摯道歉並作賠償,而日本至今還拒絕慚悔,不承認二戰人權犯罪,慰安婦事件,且不顧聯合國議決,仍然抵賴。日本在活人生化實驗上也不承認錯誤和道歉,美國居然包庇這種人權犯罪。如果我們不能追訴這種人權犯罪,我們又如何能防止人類再犯人權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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