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18日電/《中國青年報》報道,最近關於稿費的幾條新聞,引起了我的思考。一是8月19日正義網報道,8月10日,蘭州張家寺附近發生一起車禍,前路封閉,交警沒有勸阻後來車輛,導致追尾,記者採訪受阻,交警對記者說:“為了幾十塊錢的稿費,不嫌丟人嗎!”二是8月27日《成都商報》報道,茅盾文學獎獲獎作家劉醒龍媒體見面會上,笑著說如今的稿費實在是太低了,“好不容易寫一個中篇,挺難的,結果還不夠請人吃頓飯。”三是9月8日《京華時報》報道,內蒙古一學生騎車被無蓋井“絆倒”受傷,當地記者就此找到信訪辦,要求其幫助找出無蓋井主管單位解決問題,卻被有關負責人指責“為了掙兩個稿費,在製造矛盾”。
把三條新聞串起來看,可以得出一點基本共識:稿費的確很寒酸。
現在執行的稿酬標準,為1999年國家版權局出台的稿酬標準,原創作品每千字30~100元。與實際生活水平相比,明顯過低。現在稍微有點技術的農民工,日工資就在100元以上——不是說稿費一定要比農民工高,但千字30元的標準實在太低了。而且,這樣的報酬還很不穩定。編輯們的郵箱里每天都能收到數百上千篇稿件,對作者而言,冥思苦想一天,擠出千把字,能發表就像“撞大運”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