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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被碾女童王悅傷重不治 於10月21日零時32分離世 |
中評社香港10月26日電/新加坡《聯合早報》10月25日載文《“小悅悅事件”引起的反思》,摘要如下:
自從兩歲的廣東女童小悅悅於10月13日在佛山被兩輛汽車碾過,18名經過的路人對此視若無睹,最後才由第19名路人抱起的事件,經由中國傳統與網絡媒體的傳播後,已經廣為人知,也受到了海內外華人社會的高度重視。而在中國國內,此事還在全國範圍內引發了廣泛的道德反思熱潮。
此事發生至今已將近兩周,小悅悅也已不幸於10月21日傷重不治身亡。毫無疑問,兩名司機肇禍逃逸的不負責任行為,以及那18名路人見死不救的冷血表現,都應該受到譴責,而見義勇為的拾荒婦陳賢妹也應該受到表揚。至於這起不幸事件在中國引發了全社會對於道德和良知的探討,雖說總體而言是件好事,但也有幾個方面是值得探討的。
首先,能否單憑此孤立事件就認為中國的整體社會道德水平已經嚴重滑坡?相信並非如此,中國社會也不乏樂於助人也勇於助人的好人好事,但是相對於此事因是負面新聞,在大眾傳播上有其吸引眼球的轟動效應,因此較不為人知而已。不過,像那18名路人那樣的冷漠態度,在中國社會也應該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當人們不免從“小悅悅事件”聯繫到自身經歷過的類似事件,遂認為社會道德已經出現了危機。也就是說,此事雖然未必有普遍意義,但卻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
其次,從此事發生後中國媒體上所出現的種種反思言論看,有不少人認為中國媒體在報道五年前的“彭宇案”時,在輿論宣傳導向方面出現了偏頗,片面渲染和誇大南京市民彭宇攙扶摔倒老太,反而被老太以撞倒自己為由控上法庭,因此造成今日民眾普遍有“想救不敢救”的心理。姑且不論中國媒體是否該為此負起責任,急公好義、濟危抒難終究是一種先人後己的高尚道德行為,倘若要先考慮到救人的成本與代價再來決定是否救人,這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