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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改革:劫富還是濟貧?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3-10 09:04:25  


個稅改革 備受關注
  中評社香港3月10日電/英國《金融時報》3月9日載文《個稅改革:劫富還是濟貧? 》,摘要如下:

  個人所得稅的提案,在今年“兩會”委實談不上熱門。

  為數不多的提案之中,全國人大代表、明星企業家郭廣昌與政協委員劉克崮不約而同提出,建議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人所得稅,全國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後則連續第五年提出建議,個稅起徵點再提高1500元到5000元。

  按過去經驗,在主打“民生”牌的“兩會”,個稅提案一方面可以相對自由地討論,另一方面也可更應該輕鬆獲得關注,容易出彩。但比起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調整在前些年“兩會”的萬眾一心,這些提案似乎也未能引起類似公共大討論,倒是國家稅務總局近期表態引發不少熱門關注,表示將加強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加大對不申報或申報不實的處罰力度,實現自行申報和高收入者征管的有機結合。

  一“冷”一“熱”背後,到底折射如何的差異?首先,個稅改革推動力已經難以比擬往昔。1994年以來,個人所得稅多次改革,去年達到高潮。然而,對比外界提議8000元、10000元等個稅起徵點方案,最終幾經周折出台方案是3500元,從2011年9月開始實施。由於地區差異加大,對於一二線城市而言,這一結果難言令人滿意;但是從總體而言,惠及人數不可謂不廣,根據官方數據,納稅人數由原來8400萬銳減至約2400萬,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已經由28%下降到8%以下。

  由此可見,上一次個稅改革使得低收入群體獲益,同時按照新稅率,高收入群體的稅率不降反增。個稅本來就是有著“調節收入差距”的含義,乍看上去,目前形勢似乎一篇大好,高收入徵稅加多,低收入減少繳稅,豈不是羅賓漢“劫富濟貧”的現實版?

  然而,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首先,目前定義高收入群體標準較老,基本解讀為年收入12萬以上,這一收入在一線城市可謂徹底的夾心層。根據灰色收入盛行、個人征信難以落實的國情,真正的富人往往可以輕鬆“逃稅”,所謂“劫富”,無非是變相盤剝城市中產階層而已。中國的高賦稅,對於不少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城市而言,成為吸引人才的一大阻礙,已經形成實際的“難言之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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