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7日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21日晚上通報首起“幹擾中央巡視組”的違紀案件,引起輿論的關注。
新加坡《聯合早報》11月26日載文《幹擾巡視的背後》,文章說,根據通報,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共黨委辦公室主任胡正明因幹擾中央巡視組對公司專項巡視工作的開展,除被嚴重警告外,也遭撤職。
這是中紀委自今年8月實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以來,首次對“幹擾中央巡視組”的行為作出處分。盡管通報并未說明胡正明究竟如何“構成違反中央巡視工作紀律和黨的政治紀律錯誤”,但中國媒體梳理發現,中央巡視組近年其實屢屢遭遇被巡視對象的對抗,而幹擾的主要行為包括恐嚇、威脅、通風報信、包圍進而阻斷舉報人與巡視組聯系等多種不配合的方式。
其中一個例子令人驚詫。據報道,中央巡視組去年進駐河南期間,在其駐地鄭州的一家賓館門口圍滿了約100名來自河南各市、縣、鄉鎮的基層公務員。他們在賓館門前輪流蹲守,以攔截試圖入內向巡視組反映情況的人。
還有一個案例同樣讓人咋舌。山西省某縣委去年接到了巡視組即將進駐的通知後,在安排巡視進駐准備工作時,竟然強調“要能保證舉報箱的位置在監控可視範圍內”,以此掌握舉報人和舉報情況。
於是,該縣公安局將縣委和信訪局附近的兩個攝像頭,對准省委巡視組設立的兩個舉報箱,并調派人員在附近巡邏。此舉違背了中紀委為保證舉報人的安全,而明令意見箱附近不得安裝攝像頭的規定。
其他對抗行為則相對溫和,但也妨礙了巡視組工作的開展。例如,有的國有企業在巡視組進駐前就開會“部署”,提醒下屬注意言行;有的單位明確要求其職員“一律不許打高爾夫”;有的機構在巡視組入駐前一周,撤換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導致巡視組在談話中無法掌握實情;有些單位領導要求下屬與巡視組談話後,回來匯報情況。
繼中紀委揭露首起案例後,幹擾巡視工作的行為引起了輿論熱議,地方紀委也加強了對類似行為的查處。日前,河南省紀委就通報三起幹擾和不配合巡視巡察工作的案件,并相應地對“跑風漏氣”的官員予以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