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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自02年起實施高官問責制。圖為香港第三屆特區政府新班子。 |
中評社香港7月8日電/有澳門學者指出,從香港的經驗可見,高官問責制在保持公務員基本隊伍穩定的基礎上,強化高級文官的政治責任,亦增強公務員隊伍的活力和責任意識。但要深化改革,必須加強政府與市民間的良性互動,重視公務員的角色,完善問責的配套機制,理順職能部門的關係,重視問責文化的建設等,還要重視問責文化的建設,才能維持社會的長遠及持續發展。
港問責制改革路向
據澳門日報報道,澳門區域公共管理硏究學會監事會副主席鄧木佳於昨日開幕的“區域合作與公共政策改革比較硏究”硏討會發表的論文中指出,香港以問責制為標誌的改革,為各國行政改革的範疇提出一些改革的路向;問責制的建立,讓行政長官更易於籌組治港班底,有利提高行政效率。
由於問責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致令此制度長久以來未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鄧木佳表示,香港市民要求高官不但向特首問責,也須向市民問責。
政府要持續地優化當前體系內部官員的評價和考核標準,建立相應優秀人才儲備,為今後行政長官選拔優秀人才提供更為出色的後備人選;同時針對目前在問責制中,政府與市民之間欠缺良性互動的問題,通過深化完善各種制度建設,吸納市民參與政府的施政過程,開放議政渠道,聽取民衆呼聲。
要重視公務員角色
此外,還要重視公務員的角色。鄧木佳指出,由於行政革新及官僚文化的轉變、行政效率與效能的提升、回應能力的增加等因素,與公務員的質素有關。
因此應加強公務員的培訓制度、生涯規劃與責任制度;尤其是奬懲機制的運作,有必要進行配套的措施,透過奬懲機制鼓勵公務員的改革。此外,亦應就高級文官的任用、薪俸、權責劃分等制度,參考外國的做法給予合理規劃,以便高級公務員能扮演最核心的行政改革新角色。
還要建立綜合體現工作職責、能力、業績等因素,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增強職級的激勵功能。
各方面須有機配合
鄧木佳認為,問責文化的落實需要相應的機制建設作為保障,需要各方面的有機配合。首先問責制度必須建立在資訊充分的基礎,必須滿足公衆的知情權,這需要公衆的普遍參與和積極回應,徹底監督。
政府各部門本身適宜考慮建立經常性的審計機制,加強審計制的民主,並培養整體員工的審計意識,同時可透過成立諮詢委員會,讓市民參與政府部門的審計工作。
此外,還要增強制度活力。鄧木佳表示,要有完善分類、聘用、考核、競爭機制等,提高隊伍素質,根據職業發展加強培訓。
針對各高官在政策制定過程中協調不足的情況,問責高官應該更充分利用行政會議這一資源優勢,在制定各部門政策上加強溝通,集思廣益,協調分歧,甚至可考慮實行行政會議集體負責的原則,以加強問責高官的相互協調和合作。
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鄧木佳表示,高官問責制要成功,必須在制定政策的過程中,吸納議會內政黨的意見,從根本上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除了要保證在政府內部的統一協調外,還要確保政府與立法會、公衆之間形成一種良性互動關係,促進彼此之間對各項政策問題的協調,有助問責高官更好地聽取各方意見,制定反映民意的公共政策。
形成問責文化氛圍
“問責”的落實有賴政府官員至整個社會中形成一種問責文化的氛圍,這是推行高官問責制的重要前提。因此,今後高官問責制的施行中,問責文化的形成和逐步增強是高官問責制能否繼續完善發展的基礎。
特區政府可以通過加強對新入職官員的問責敎育來提高官員問責意識,以及通過制定長期的問責文化發展戰略,通過各種有效的宣傳或敎育方式達到加強問責文化建設的目的。
發展戰略的制定應具有前瞻性和全局性,不僅要着眼於現任問責高官,要從更高、更廣的角度着眼於從整體上提高全民的責任意識,為高官問責制今後的推行提供廣泛而深厚的問責文化底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