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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源潮出席十七大時,在江蘇團發言。(中評社資料圖片) |
中評社香港11月1日電/人民日報今天刊發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組織部部長李源潮的文章,全文如下:
推進黨內民主建設 增強黨的團結統一(學習十七大精神 貫徹十七大精神)
李源潮
胡錦濤同志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精辟闡述了黨內民主建設問題,強調指出,要“積極推進黨內民主建設,著力增強黨的團結統一”。報告總結了黨的十六大以來發展黨內民主的創新實踐,明確了黨內民主建設的基本思路、重大原則和重要舉措,拓展了黨內民主渠道,創新了黨內民主形式,豐富了黨內民主內容,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加強黨內民主建設進一步指明了方向。這對于調動全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黨內民主建設歷來是黨的建設的重大問題
我們黨80多年的奮鬥歷史,同時也是不斷探索和推進黨內民主建設的歷史。黨的發展歷程反復證明,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什麼時候黨內民主得到較好發揚,黨的事業就興旺發達,即使出現問題,也能及時得到糾正;什麼時候黨內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壞,黨就會走彎路,黨的事業就會遭受挫折。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黨內民主是增強黨的創新活力、鞏固黨的團結統一的重要保證。”這是深刻總
結歷史經驗得出的科學結論。
(一)黨內民主是工人階級政黨的基本政治原則。按照馬克思主義建黨學說,工人階級政黨是“先進階級的民主政黨”。發展黨內民主,是堅持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保持黨的先進性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體現。馬克思、恩格斯從建黨之初便把黨內民主確立為工人階級政黨的基本政治原則,他們在共同起草的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中寫道:“所有盟員都一律平等”。恩格斯指出,無產階級政黨“完全有權把‘民主 ’一詞寫在自己的旗幟上”。列寧也明確指出,俄共“整個黨組織是按民主原則建立的”。可見,共產黨從一開始,不僅其性質是工人階級的民主政黨,而且其政治架構、組織原則就是民主的。
(二)發展黨內民主,是我們黨在長期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早在民主革命時期,毛澤東同志就指出:“擴大黨內民主,應看作是鞏固黨和發展黨的必要的步驟,是使黨在偉大鬥爭中生動活躍,勝任愉快,生長新的力量,突破戰爭難關的一個重要的武器。”在延安召開的黨的七大第一次規定了黨員的權利與義務。鄧小平同志在黨的八大關于修改黨章的報告中提出了堅持集體領導原則和反對個人崇拜,從中央到縣一級黨的各級代表大會實行常任制。黨的十二大規定了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黨的十三大從健全黨的集體領導制度、改革和完善黨的選舉制度等方面對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作了闡述。黨的十四大和十五大報告都提出要進一步疏通黨內民主渠道,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在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江澤民同志明確提出“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願的黨內民主制度”。黨的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大力推進黨內民主建設,建立了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全會報告工作制度,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一些地方黨組織在實行黨代會常任制試點、擴大幹部工作中的民主、進行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直接選舉的試點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積累了黨內民主建設的豐富經驗,形成了優良的民主傳統和作風,建立了一整套發揚黨內民主的規范和機制,為不斷取得革命、建設和改革的勝利提供了重要保證。
在黨內民主問題上,我們黨也有過沉痛的教訓。民主革命時期,黨內先後出現過陳獨秀的家長制作風、王明路線的獨斷專行,嚴重窒息了黨內民主,使黨的事業遭受重大挫折。“從一九五八年批評反冒進、一九五九年‘反右傾’以來,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逐漸不正常,一言堂、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個人崇拜、個人淩駕于組織之上一類家長制現象,不斷滋長。”加之指導思想上“左”的錯誤,最終導致“文化大革命”的發生,使黨內民主以至黨的整個事業遭受嚴重破壞。歷史的經驗教訓表明,發展黨內民主,事關黨的生存和發展,事關黨和國家政治生活全局,事關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興衰成敗。
(三)黨內民主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發展黨內民主的目的,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激發黨的創新活力,為實現黨的路線、綱領和目標而團結奮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前無古人的事業,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照搬,必須依靠我們黨自己去探索。只有充分發展黨內民主,才能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黨內形成解放思想、暢所欲言、生動活潑、開拓創新、團結奮進的局面,保證黨的事業蓬勃發展;才能凝聚全黨的意志和力量,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保證黨的決策正確和執行有效,避免或減少探索過程中因決策上的重大失誤而給黨和人民的事業帶來損失;才能使黨的全部工作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于創造性,不斷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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