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3日電/台灣聯合報今日刊載的社論指出,博鰲論壇胡蕭會,蕭萬長當著胡錦濤的面提出“十六字箴言”:“正視現實,開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胡錦濤則非但未提“一個中國原則”,亦未論及他在布胡熱線中說過的“九二共識”或“一中各表”。
但在次日的兩岸經貿圓桌會議後,北京商務部發表新聞稿,竟出現了“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等語;兩小時後,新華社的報導又取消了這句話,商務部的網站也刪除此語。這麼一進一出之間,彷彿“一個中國原則”已成“被擱置的爭議”。然而,又隔幾天,國台辦發言人李維一在記者會中,卻又提及“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
社論說,這是一個有點渾沌的情勢。兩岸當局是否已有“擱置爭議”的共識?若有,是否連“九二共識”及“一中各表”的“爭議”皆要“擱置”?胡錦濤在胡蕭會中未提“九二共識”,是否就是“擱置”的徵兆?不過,隔幾天國台辦何以又再提“九二共識”?那麼,“九二共識”是否已是“一中各表”的同位詞?而“九二共識”及“一中各表”,是否即是“擱置爭議”或“爭議已擱置”的同義表述?再者,“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否只是在博鰲新聞稿中暫時消失而已?倘若另日再出現,則未來的“一個中國原則”,是否也已包括了“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因為“各表”並未否定“一中”,只是對“一中”的認知與定義不同而已。
社論指出,現在的情勢,彷彿是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與“擱置爭議”之間出現拉鋸。我們認為:博鰲論壇未聞胡錦濤提起“九二共識”或“一中各表”,事後又更改了出現“一中原則”的新聞稿,這若就是所謂的“擱置爭議”,即未免太過權謀與矯情,將會為兩岸未來隱伏更多的危機。這不是“處理爭議”的正確方法,而只是以權謀手段“掩蓋爭議”而已。
相對而言,“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則較“擱置爭議”具建設性及發展性。一方面,如前所述,“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原即可視為“擱置爭議”的同義表述;但另一方面,“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卻未“掩蓋爭議”,而是一種“包容爭議”的表述方式。準此以論,兩岸當局若從“九二共識”轉入連“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都被“擱置”或“掩蓋”的地步,這是倒退,而不是進步。
社論認為,馬政府應當警覺“擱置爭議”的風險,不能因“擱置爭議”而自欺欺人。比較正確的做法是:固守“九二共識”的底線,並加強“九二共識”與其潛台詞“一中各表”的聯結,再努力建立“一中原則”與“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相容性。這樣才能在“擱置爭議”中,同時也“包容了爭議”、“處理了爭議”,庶不至於“掩蓋爭議”,而使台灣陷於“騙/養/套/殺”的風險。
此外,馬政府在與北京當局設法建立“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同時,亦須對內進行“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說服,以取得較穩固的社會支持。在十餘年前到大約四五年前,由於李登輝的黑金毀憲,及民進黨操作的“愛台/賣台”風潮,“中華民國”一度幾乎成為恥辱及不義的符號,連國民黨的集會與候選人也不敢標舉“國號”及“國旗”;又由於民進黨一度強勢主導了“國家及族群的詮釋權”,正名“制憲”、去蔣、鞭屍、拆匾、入聯公投、泛二二八史觀、去“中華民國化”,更使“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創傷累累。
社論指出,未來,馬政府應致力於“中華民國”的“國家”認同及族群關係的修補;唯有內部能將“中華民國認同”趨於穩固,始有操作“一中各表”甚至“一中原則”的主觀條件(“一中原則”應當亦不排斥“一中各表”)。馬政府倘若仍如過去那般簡直視“中華民國”為禁忌話題,能躲就躲,得過且過,未能在人民心理深處加強“中華民國”的合理性與正當性,則“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將連台灣內部的基礎亦不穩固,遑論欲使北京當局尊重及遵守“九二共識/一中各表”?
兩岸情勢發展至今日地步,不宜倒退到一句更加虛無縹緲的“擱置爭議”;若要“擱置”,也應“擱置”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