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5日電/新華社25日受權播發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地震災區醫療衛生防疫工作的意見》強調,要加強農產品和捐贈食品質量的監管,開展安全檢查,嚴防假冒偽劣、腐敗變質和超過保質期等不合格食品流入災區。
意見指出,衛生、農業、商務、工商、質檢和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儘快恢復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全力保障受災群眾安置點、集中生活區及救災物資集中分發場所的食品安全。儘快恢復災區正常的農產品和食品流通秩序,保障市場供應。重點加強集中供餐單位的餐飲原料採購、儲存、加工和餐飲器具消毒的衛生監督管理,改善集中供餐場所的食品加工環境和設施。要嚴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
同時,意見還要求衛生、環保、建設、水利和農業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切實做好災區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環保部門要加強污染源排查和整治,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保證飲用水水源安全。水利和建設部門要加快受損供水設施和管網的搶修,儘快恢復正常供水能力。
意見要求,受災群眾安置點要配備必要的飲用水淨化處理設施或消毒設施,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的監督檢查,保障群眾飲水安全。特別要加強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供水設施建設,保障飲用水達到衛生標準。
意見強調,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水源地、公共供水設施、集中供水點和末梢水的水質監測工作,做到信息共享。要儘快恢復災區飲用水安全檢驗檢測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