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13日電/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二度約談陳水扁後,將繼續查證扁出庭時的答辯是否真實,特偵組原則決定,基於訴訟經濟考量,如查出陳水扁仍涉貪,將以“追加起訴”方式併案台北地院審理,以利“扁珍共審”。
台灣《聯合晚報》報導,“國務機要費案”發言人朱朝亮表示,台北地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卷證與特偵組手中的偵查卷證相同,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如果查出陳水扁仍有貪汙罪嫌,將採“追加起訴”方式讓案子移審到法院時能分夠在同一法庭審理。
據了解,特偵組內部曾就偵處機要費案的結案方式進行沙盤推演,有檢察官提出追加起訴及另行起訴兩套建議。
特偵組事後認為,如果以特偵字案號另行起訴陳水扁,依台北地院的分案規則,移審後要重新分案,案件未必分在目前正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手中,有其他法官要為“國務機要費案”傷腦筋,基於訴訟經濟及事權統一原則,以“追加起訴”方式為適當。
如果檢方以追加起訴方式將“國務機要費案”移審,未來陳水扁即會與之前被起訴的吳淑珍共同出庭面對審判,雙方也可能比照扁親家台開案中趙玉柱、趙建銘父子的審訊模式,兩兩互為證人,將會造成“扁珍共審”的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