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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表示,余文假釋及首長特別費有雙重標準。(中評社資料照片) |
中評社台北4月6日電(記者 鄒麗泳)前台北市政府秘書余文因馬英九特別費案入監服刑9個多月,今天假釋出獄。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上午表示,余文的假釋顯示,司法對馬英九的案子採取寬鬆態度,卻嚴格檢驗民進黨首長的特別費,鬆與緊之間,確實讓外界有雙重標準的感覺。
凱達格蘭基金會執行長王時思受訪時則說,眾所皆知,余文只是馬英九的代罪羔羊,他假釋與否,扁辦不想多做回應。不過,王時思質疑,為什麼一個還沒有定罪、還在審判中的人,要被關押98天、還不放出來?
鄭文燦指出,馬英九特別費問題,不會因為余文假釋而落幕,不論是法院的判決或檢察官起訴,所留下的法律爭議非常大,包括偵辦綠營政務官特別費的標準,與馬英九判決的案子有所不同。
他強調,余文案最讓外界無法接受的是,用錢的沒罪、申請錢的人有事,如果余文有偽造文書問題,應該把原始發票憑證,確實查核,到底有沒有真實的公務支出;然而,檢察官與法官都沒有做這樣的工作,顯然是由余文承擔所有過錯,一肩扛下,這樣的作法,外界批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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